依据《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物价局 关于推进我市保障性住房并轨的实施意见》(青土资房发〔2014〕376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2024年第六批有16名人员(低收入家庭除外)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现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6月26日—2023年6月30日。
公示单位: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发展保障中心
办公地点:青岛西海岸新区长江路519号建国大厦1403b室
监督电话:86988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