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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青岛西海岸新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2-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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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教育服务中心,各学校、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部室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2〕4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青岛西海岸新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全面落实新区职业教育高地建设工作部署,坚持提质培优,主动对接职教高考,深化普职融通,拓宽学生升学通道。围绕“九大”产业链,主动对接农业现代化、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科学调整专业,服务新区经济社会发展。

二、招生计划

2022年全区初中毕业生16480人,区内职业学校计划招生共计7970人(不含综合高中人数),其中,市内生源计划招生6576人,市外生源计划1394人。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形式包括中职与本科“3 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以下简称“3 4”本科)、高等师范教育专科(以下简称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含五年一贯制和三二连读高职,以下简称五年制高职)、中专(含普职融通实验班)、技工教育。

中等职业学校要根据本学校教学、住宿、师资等基本条件,合理确定年度招生计划,防止出现招生人数超出学校容纳能力的问题。各职业学校要根据市局专业备案专业布局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严格控制并逐步缩减拟撤销专业的招生计划,确保职业学校专业布局调整工作成果落到实处。

三、招生政策

(一)“3 4”本科招生。继续开展“3 4”本科招生,“3 4”贯通培养中职阶段招生范围为我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注册地为我市,且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位次排名在我市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学生的前55%,非考试科目的考查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2022年,新区职业中专原与青岛理工大学合作的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专业),调整为与潍坊学院合作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本科专业)。今年继续将“3 4”本科列为提前批次,并实行全市统一录取,被“3 4”本科录取的考生不再被其他学校录取。各区、市报考“3 4”本科的考生均允许兼报本行政区域内的普通高中和全市各职业学校。“3 4”本科学生转段测试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考核测试工作的意见》(鲁教学字〔2013〕24 号)和《山东省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工作实施方案》(鲁教学发〔2015〕3 号)相关要求执行。对于报考“3 4”本科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得采取降分的办法参与其他批次录取。

(二)综合高中试点。为构建具有青岛特色的现代职教体系,推进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融合互通,为不同能力、知识水平的学生搭建多元化成长的立交桥,根据市教育局有关要求,我区2022年继续在新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新区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新区中德应用技术学校3所国办中等职业学校开展综合高中试点(见附件2)。综合高中兼具知识教育和职业教育两项职能。综合高中实验班录取办法和学籍注册等与普通高中相同。

(三)五年制贯通培养试点。争取省教育厅支持,调整部分五年制贯通培养合作专业点,合理确定五年制贯通培养试点范围,试点院校和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下达(详见附件3)。试点继续采用“三二连读”计划,试点的中职学校实施五年制贯通培养,录取安排在五年制高职批次进行。为确保试点质量,试点项目将由高职学院牵头,制定五年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及考核标准。

(四)普职融通实验班。完善普职融通实验班的相关制度,新区2022年除继续在新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新区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新区中德应用技术学校开展普职融通班试点外,本年度新增新区音乐学校2个专业(见附件4)。普职融通实验班由对口合作的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共同举办,双方签订人才培养框架协议,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在中职学校学习,注册中职学籍,学制三年。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情况,普职融通实验班主要面向职教高考,为应用型高校培养优秀技术技能人才。

(五)职业学校招生范围。一是“3 4”本科、五年制高师及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普职融通实验班招生对象只面向应届初中毕业生。中专和技工学校面向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招生。二是本地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实行注册入学。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外地生源只能报考中专和技工学校,可注册录取(有特殊规定的学校或专业除外)。三是实行普通高中与职业学校兼报政策,所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均纳入市招生平台进行统筹管理。

(六)志愿和批次设置。志愿设置顺序为“3 4”本科批、普通高中批(含综合高中)、五年制高师和三年制中职普职融通实验班批、五年制高职批(含与部分高职学院联合开展的五年制贯通培养试点班)、三年制中职技校批,共5个批次。职业学校录取第一次投档时,三年制中职招生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设置投档录取比例。第一次招生录取结束后,剩余招生计划由各招生学校自行组织生源。

提前批志愿为4个平行志愿;五年制高师和普职融通批志愿为2个平行志愿;五年制高职批志愿为3个平行志愿;中职技校批志愿为1个志愿;职业学校每个志愿填报1所学校1个专业。所有批次不设“专业服从调剂”和“学校服从调剂”志愿。

(七)职业学校录取办法。职业学校录取投档分数包括语文、数学、英语3科总分和政策性加分。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统招生时,将按照录取投档分数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录取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英语(含口语和听力)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其中,报考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应为当年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成绩原则上达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满分分值的60%,考虑试题难易因素,录取分数线可适当浮动,但浮动比例一般不超过10%。师范类专业学生录取前必须通过面试(面试方式及时间安排详见各学校招生简章),主要考察普通话、表达能力,并进行心理测试,确定学生具有从事教师职业所需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能,面试工作由招生学校进行。其他需要面试或加试的学校或专业,考生应按学校招生简章要求参加面试或加试,并取得合格证。

(八)不允许职业学校退档和改录。继续执行职业学校不退档不改录相关政策。通过扩大宣传、在招生平台上增加报名告知、公示相关收费政策等方式,扩大知晓度,保障报考学生的权益,规范职业学校招生秩序。允许学生在进行分数带志愿填报时,调整报考职业学校志愿。

四、职业学校招生办法及录取工作程序安排

(一)职业学校招生办法

1.职业学校招生实行分级管理。“3 4”本科、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招生由市招考院投档并审核预录取,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录取;中职技校招生由市招考院批准录取。

2.职业学校招生实行市级统筹,报考职业学校的考生,符合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可以同时兼报面向本区市招生的普通高中。

3.我市“3 4”本科作为提前批录取,被“3 4”本科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含公办普通高中、综合高中、民办高中和各类职业学校)录取。

4.我市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普职融通实验班除外)和技工学校可以注册录取的方式招收外地生源,由招生学校负责办理录取手续。

中职注册录取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报名时,须持初、高中毕(结)业证书或义务教育证书、身份证(或户口簿)。注册录取须控制在各校招生计划总量内。

5.职业学校招生中有面试要求的专业,须经市教育局批准,并须在招生平台申报招生计划时,注明“须面试合格”字样,录取投档时将关联面试合格名单数据库投档,未参加招生学校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考生将无法投档。

有面试要求的招生学校,须在4月28日(周三)前将《2022年青岛市职业学校面试安排表》(附件6)纸质和电子版报市招考院中招处。5月16日(星期一)至22日(星期日)各校须完成面试工作,5月23日(星期一)将面试合格考生分专业录入“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同时将打印盖章的合格考生名单报市招考院中招处备案,面试考生合格名单内容包括:学校代号、专业代号、专业名称、学籍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初中毕业学校、合格证编号(其中学校代号、专业代号、专业名称以市招考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同一招生学校有多个面试专业的,须分专业分别上报。

各职业学校务必严格按规定时间和格式上报面试合格名单并在平台录入面试合格信息,若因此造成的录取投档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

(二)职业学校录取工作程序安排

录取结果和投档满额学校名单等信息在“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登录青岛教育政务网,网址:http://edu.qingdao.gov.cn,通过“招生考试”栏目中的“便民服务系统”进入)统一发布,考生应在录取结束后及时查询录取去向,按时到招生学校报到。

录取工作分2个阶段进行(见附件7):

1.第一阶段:完成提前批(“3 4”本科)、五年制高师和普职融通批、五年制高职批、三年制中职技校批投档。

四区(指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和高新区网上填报分数带志愿时,全市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同时调整已填报的“五年制高师和普职融通批”“五年制高职批”“三年制中职技校批”志愿。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2〕48号)文件要求,不允许职业学校退档和改录。

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并公布录取结果后,考生自行登录平台查询第一阶段投档结果,并按规定时间到招生学校报到。有缺额计划且需要面试的职业学校组织第二次面试,报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招生学校参加面试。各职业学校在平台完成第一阶段投档考生报到信息确认工作,并在省计划管理平台完成计划调整工作。

2.第二阶段:职业学校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有缺额计划的招生学校自主组织生源。未投档考生可参考市招考院公布的职业学校第一阶段投档满额学校名单,到未满额的招生学校报名参加缺额补录。各招生学校根据生源组织情况,按照市招考院要求在录取平台提报缺额补录录取信息。

在规定时间内,驻青招生学校通过中考平台办理录取手续(含注册录取)。

中职部分的录取,市招考院集中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直接办结录取手续;“3 4”本科、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部分由省考试院负责审核及打印录取新生花名册。8月4日后,不再接受新办理录取手续的申请。相关职业招生学校须按省考试院要求规定的时间完成网上招生计划调整。

3.市招考院和有关职业学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办结录取表盖章手续。

五、有关要求

(一)适当提高我区职业学校招收外地生源的数量和比例

在满足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经申请,新区各职业学校可增加外地生源招生计划。要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积极招收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要求,扩大招收城乡劳动者数量,使有意愿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城乡劳动者能够接受优质中职教育。

积极开展东西部联合招生、合作办学,适当提高我区职业教育招收外地生源的数量和比例。鼓励各中等职业学校面向陇南、定西、菏泽安排专项招生计划,确定培养方式,做好接收对口帮扶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两后生”的中等职业教育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做好招生服务工作

各初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在各自门户网站上及时公示本年度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等,进一步加强对初中毕业生的报考指导和服务工作,使所有有意向报考职业学校的学生能够及时获得相关信息。

各职业学校要继续通过多种形式,重点对职教高考、普职融通实验班、“3 4”本科、综合高中实验班、五年制贯通培养、职业教育免学费、普职兼报等招生政策进行宣传,突出办学特色、职教魅力。各初中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毕业生的升学指导,引导毕业生正确填报志愿,合理规划生涯发展方向。

(三)规范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

继续加大对职业学校特别是民办职业学校的监管力度,2022年新区10所职业学校招生简章经区局业务科室审核后,统一发放给各初中学校宣传,在政务网站公示,方便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查询、监督。各职业学校要严格执行市局批复公布的招生计划,不得擅自突破。未经批准,突破招生计划的,超计划部分不予注册学籍。

各职业学校学校必须做到“八个严禁”:严禁贬低他人、抬高自己、误导考生;严禁刊登虚假广告,进行虚假宣传,欺诈招生;严禁违规印发招生宣传资料;严禁采取宴请、赠送礼品、给中介费或给初中学校提供资助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招生;严禁不按规定时间、方式到初中学校进行招生宣传;严禁未经录取,采取提前收费等方式抢拉生源;严禁自行开设专业、超计划招生及虚报注册学籍;严禁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出校园及有关场所进行宣传。

各初中学校必须做到“四个严禁”:要面向全体学生进行中职招生宣传,严禁各初中学校及个人违规接纳、安排区教体局集中组织外的各种招生宣传活动和招生资料发放;严禁违背学生意愿代替或强制学生填报志愿;严禁不按规定时间和统一安排,自行组织学生到招生学校报到;严禁以任何方式向招生学校索要、接受或变相索要、接受礼品、宴请、介绍费等。

各职业学校学校、初中学校要严格执行市教育局有关规范招生秩序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共同维护新区职业教育发展环境。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并依纪依规追责问责。对违反职业教育招生不退档不改录的学校,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

未尽事宜,请与新区教育和体育局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科(职教)联系。

联系人:王双梅  程蕾    联系电话:0532—86988780

工作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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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原文及附件:


新区各职业学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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