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选聘公告和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青岛西海岸新区普通高中学校公开选聘骨干教师面试成绩(见附件1)及考察等事宜予以公布。
一、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分招聘岗位,按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见附件1中“是否进入考察范围”栏标注“y”的人员)。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人员(见附件1中“是否等额考察人员”栏标注“是”的人员)。
二、考察事宜
(一)考察需提交的材料:
1.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或派出所出具,由报考人员到公安部门办理,如有需要,报考人员可联系报考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
2.个人鉴定。由工作单位出具,按要求格式填写(见附件2)。
3.同意报考或同意解聘的证明。须由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见附件3)。
4.个人如实填写的《青岛西海岸新区普通高中学校公开选聘骨干教师考察表》(详见附件4)纸质版。
5.报到证原件(如原件丢失无法提供的,可复印档案材料中报到证副本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
6.个人征信记录。请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http://www.pbccrc.org.cn/)注册、查询打印个人征信记录,或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到当地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网点打印。
7.符合选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与学历(学位)证书记载一致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均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
(二)提交材料的时间:2024年7月15日前。
(三)提交材料的地点: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青岛西海岸新区机关西部办公中心2号楼11楼1131会议室)。
现场考察事宜另行通知。未经批准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察的,视为放弃。
三、体检事宜
(一)参加体检人员范围:进入等额考察范围人员。
(二)体检集合时间:2024年7月15日上午8:00。
(三)集合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青岛西海岸新区机关西部办公中心2号楼)。
(四)体检标准和项目: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有关说明:
1.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受检前需禁食8-12小时。女生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在哺乳期或已经怀孕的提前告诉医护人员。体检时需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
3.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面试准考证。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4.进入体检范围人员需按统一安排的时间地点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未经批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四、档案审查事宜
(一)档案审查人员范围:通过本次面试招聘且考察、体检合格人员。
(二)档案审查时间: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三)档案审查方式:将个人档案按规定转递至青岛西海岸新区双珠路1957号教育办公楼一楼人事科档案室(黄岛区邮电大厦对面)进行专项审核。因个人原因造成档案丢损的,责任自负。
(四)档案审查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未经批准,不按时提供档案进行审核的视为放弃。
(五) 档案室联系人:马老师;电话:0532-88182518。
五、其他事宜
未经批准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察、体检、档案审查和未提供规定材料的视为放弃,因放弃或考察等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有关规定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递补,递补人员的考察、体检、档案审查事宜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保持联络畅通,及时了解选聘网站发布的选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未尽事宜按招聘简章和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532-88172879。
附件:1.
2.个人鉴定
3.同意报考证明
4.
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6月29日
附件2
同志个人鉴定
一、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曾用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或毕业时间)、专业技术职务、身心健康状况等。
二、学习工作表现:主要写明从高中以来的学校工作经历及学习工作表现情况。格式:
xx年x月---- xx年x月,在 院校(单位)上学(或工作),(证明人: )
xx年x月---- xx年x月,在 院校(单位)上学(或工作),(证明人: )
xx年x月---- xx年x月,在 院校(单位)上学(或工作),(证明人: )
三、思想政治表现:主要包括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等情况。
四、遵纪守法及思想表现:主要包括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情况,有无参与“法轮功”邪教、违反职业道德等不适合从事教师工作的情形,有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有无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有无受过劳动教养,有无被开除党、团籍情况等。其他情况如实填写,字数不限。
五、综合评价:以归纳、概括的语言进行综合评价。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
附件3
同意报考证明
同志,身份证号 ,为×××单位聘用人员,于 年 月至 年 月在×××单位从事×××工作。现同意该同志报考2024年青岛西海岸新区普通高中学校公开选聘骨干教师。
特此证明。
开具证明人经手人签字: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公章)
2024年 月 日
应聘人员本人签名:
注:须由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