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西海岸新区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大量外来务工随迁人员子女也被父母带到新区生活、学习。在解决大班额和二胎生育高峰等因素造成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下,2023年,新区通过一系列措施,切实保障随迁子女教育入学,实现义务教育“应上尽上、公平入学”。
一、具体措施
一是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政策。新区义务教育学校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根据教育容量、学位情况和比对分析辖区内在园幼儿、在校小学生、户籍及常住外来人口适龄儿童数等多种因素,合理划定全区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或范围,出台新区义务教育招生通知,完善招生方案,并在政务网、微信公众号、学校、社区、街道等发布招生通告,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二是放宽入学条件,扩大随迁子女入学保障范围。2023年,新区进一步优化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放宽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其中居住证持有时间,合法稳定就业时间、居住时间、社保缴纳、营业执照等时间由一年调整为半年,从而保障更多符合政策规定的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三是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新区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全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公布的招生范围对随迁子女开放报名,免试入学。新生入学后,随迁子女与新区户籍学生混合编班,均衡分班,学籍纳入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统一管理,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2023年,全区中小学共有外来务工人员子女53080人,约占全区中小学学生数的23.4%。其中,小学有35095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占比24%;初中有13736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占比26.5%;普通高中有4249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占比15.28%。
四是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范围。新区对随迁子女就学所需生均公用经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及作业本、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经费与新区户籍儿童就学按同等标准足额拨付,全部纳入区级财政部门预算。在学生资助、困难学生救助、校内就餐、课后托管、校车接送等方面享受与本区户籍学生同等待遇,营造公平就读环境。同时,随迁子女与新区市民子女同等享受中考、高考各项政策,实现升学机会公平。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要持续增加教育投入。加快启用热点区域的新建学校建设,增加新教师招聘数量,增加热点区域学位供给和师资配备,解决学位紧张难题。
二要优化资源配置。科学挖潜内部资源,最大限度为新生增加学位,根据新区实际情况合理调整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稳妥实施入学方案,尽最大可能保障随迁子女顺利入学。
三要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发布新区招生情况预警,合理引导家长预期,保障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应上尽上。
附件: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学位类型
全区公办小学、初中根据学生户籍和监护人住宅情况将新生学位类型分为5类,按录取优先级由高到低依次为:
学位类型1:本区户籍儿童,落户地址与监护人住宅房产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
学位类型2:本区户籍儿童,落户地址与监护人住宅房产不一致,监护人住宅房产在学校片区内;
学位类型3:本区户籍儿童,落户地址在学校片区内,儿童及其监护人在青岛西海岸新区内均无自有住宅房产;
学位类型4: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儿童,监护人住宅房产在学校片区内;
学位类型5: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儿童,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租房居住。
(二)报名方式
全区公办、民办中小学继续实行招生报名“一网通办”。
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通过本人手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进行注册及身份认证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信息采集、证明材料上传和志愿学校填报等报名工作。
“一网通办”的具体操作见网上报名指南,家长可关注“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或通过“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www.xihaian.gov.cn)”查询,路径如下: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4399在线游戏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与镇街信息公开--区教育和体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示公告。
报名平台在每个报名阶段的首日0:00开放,直至每个报名阶段最后一天的24:00关闭。除补录阶段外,其他报名阶段不以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为避免网络拥堵,建议家长在前两个报名阶段错开报名高峰,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在每阶段的报名信息采集时间段内,家长可随时登录平台修改报名信息。信息采集时间截止后,系统关闭,所登记的入学信息不再更改。
(三)网上报名的准备材料及审核方式
儿童父母一方需持有青岛西海岸新区(以下简称“新区”)公安机关核发的在有效期之内的居住证(如儿童父母一方户籍属于青岛市,不需要提供居住证);儿童父母一方在新区的住宅类房屋产权证或在新区办理的登记时间半年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儿童父母一方在新区的劳动合同、社保卡(同时提交由合同单位为其在新区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的社保明细)或在新区办理的登记时间半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儿童及其父母在原籍的户口簿;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需同时准备出生医学证明以确认亲子关系。
以上入学材料中,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社保、工商营业执照需在有效期内且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连续满半年。
3.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根据《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有关要求,做好新生入学后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
4.入学材料审核
各学校要进一步优化报名信息审核流程,通过大数据比对结合现场审核等方式,提高“一网通办”有效性、便利性,力争实现招生报名“零证明”。
家长需真实、准确地填报相关入学信息,如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经查证属实的,将影响学生的正常录取,只能在补录阶段重新报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四)录取方式及录取原则
1.公办学校
公办中小学依据学位类型的优先级和在报名学校的排名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学位类型1、2、4以住宅类房屋产权证办证日期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当出现办证日期一致时,本区户籍以落户新区日期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非本区户籍以来新区务工或经商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以社保开始连续缴纳时间或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为准);学位类型3以落户新区日期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学位类型5以来新区务工或经商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以社保开始连续缴纳时间或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为准),当社保开始连续缴纳时间或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一致时,以正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登记日期先后顺序进行排序。
补录阶段,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按网上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录取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
2.民办学校
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小学按身份证号、初中按省学籍号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的学生全部录取。一经录取,不得改报其他学校。
未被录取且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可根据户籍、房产等信息在后续相应报名阶段重新进行网上报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在后续阶段依然开放报名。如后续阶段报名人数超过学校剩余招生计划数,将按剩余学位数进行电脑派位录取。
3.实行电脑派位方式录取的义务教育学校可根据监护人意愿进行双(多)胞胎捆绑派位。选择捆绑派位的双(多)胞胎所有志愿必须一致,提供双(多)胞胎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家长身份证等材料,经学校、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核通过后可进行捆绑派位。
家长到校参加电脑派位时,须签订《电脑派位协议》(见附件4)并保留好回执,不签订协议视为自动放弃电脑派位。
4.如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在补录阶段后仍未被录取,则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到未满招生计划的相对就近的公办中小学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