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西海岸新区随迁子女入学办法、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等特殊需求的政策及解读-4399在线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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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随迁子女入学办法、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等特殊需求的政策及解读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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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关乎千家万户。您关注的教育问题,就是我们的努力方向。

根据有关政策及要求,现将青岛西海岸新区随迁子女入学办法、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等特殊需求的政策及解读公示如下:

一、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是什么?

坚持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

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应当符合青岛市规定的入学年龄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儿童父母一方需持有青岛西海岸新区(以下简称“新区”)公安机关核发的在有效期之内的居住证(如儿童父母一方户籍属于青岛市,不需要提供居住证);至当年公布招生报名截止时间止。

2.儿童父母一方在新区的住宅类房屋产权证或在新区办理的登记时间半年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至当年公布招生报名截止时间止。

3.儿童父母一方在新区的劳动合同、社保卡(同时提交由合同单位为其在新区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的社保明细)或在新区办理的登记时间半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至当年公布招生报名截止时间止)。

4.儿童及其父母在原籍的户口簿;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需同时准备出生医学证明以确认亲子关系。

二、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就读有哪些政策规定?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全区各普通中小学优先采用随班就读方式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申请至相应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招生片区内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要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并将送教上门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

区特殊教育中心面向全区招收智力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就读。适龄视力、听力残疾儿童少年,可申请到青岛市盲校和青岛市中心聋校就读。青岛市晨星实验学校面向全市招收培智类残疾儿童少年。2023年起,青岛市中心聋校面向全市招收一年级自闭症儿童,招生计划3个班,共18人。不寄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将进行电脑派位录取。

三、适龄儿童可以延缓入学吗?

本区户籍的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到学区内学校提出申请,并报区教育和体育局备案,经批准后可以延缓入学(延缓入学申请表见附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

青岛西海岸新区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

儿童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


学区学校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缓学时间

自 年 月至 年 月缓学

申请缓学原因:

家长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学校意见:

同意自 年 月至 年 月缓学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同意自 年 月至 年 月缓学

(学籍管理章) 年 月 日

备注:

1.青岛西海岸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学区内学校申请,并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医学诊断证明或病历。

2.此表一式三份,审批后,家长、学校、区教育和体育局各保留一份。

3.延缓入学原则上只可申请一次。

四、普通中小学校的学生办理休学的政策要求是什么?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的,可由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其他监护人持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病历、相关医疗费用单据或其他有效证明,经学校审核同意,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办理休学手续。

休学期限为一年。初中、高中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一般不准休学。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应当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续办休学手续。学生休学期满应及时办理复学手续。未申请复学的,学校应通知学生或其父母、其他监护人办理复学手续。普通高中学生超过应复学时间一个月以上未申请办理复学手续或未提出继续休学申请的,按自动退学处理。连续休学两年以上,仍不能复学的,应予退学。

五、普通中小学校的学生办理休学的流程是什么?

1.学生家长将申请材料报所在学校。

2.学校审核材料并将相关证件上传至“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

3.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条件的,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

六、普通中小学校的学生办理复学的政策要求是什么?

学生休学期满,经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康复,可向学校提交复学申请。

七、普通中小学校的学生办理复学的流程是什么?

1.学生家长向学校提交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建议复学证明。

2.学校审核材料并将相关证件上传至“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

3.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条件的,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

八、普通中小学校的学生办理转学的政策要求是什么?

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入和转出学校同意,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可以办理转学。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本学区内不准转学。毕业年级和起始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普通高中学生在同一个招生区域不允许转学。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在地以外普通高中学校注册学籍的学生,不允许转回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在地普通高中学校就读。

九、普通中小学校的学生办理转学的流程是什么?

1.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交转学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

2.转入学校审查同意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

3.转出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出手续。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可及时关注申请转入相关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或拨打区(市)招生入学咨询电话,及时了解政策发布及办理时间。

十、普通中小学校的学生办理转学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需要转学的,提供户口簿(4399在线游戏首页和户主、就学对象页)、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

2.因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部队转业等需要转学的,提供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证明、部队转业证明。

3.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要转学到我市就读的,提供学生父母在我市居住证、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房屋租赁证、社保证明。

4.普通高中学生由外省(市、区)转入我市,还需提交以下材料:①原就读学校出具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原件1份,纸质)或《成长记录》档案(原件1份,纸质);②学生已经获得的学分清单(原件1份,纸质);③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业成绩证明(原件1份,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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