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法律法规,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区审计局对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工作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青岛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对审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按照工委(区委)“九个率先走在前列”的要求,全面落实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意见,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持续加大审计力度和深度,积极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
一是围绕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对区财政局组织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二是围绕规范预算管理,对全区81个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全覆盖数据分析和疑点核查,对其中4个预算单位进行全面审计,12个单位进行现场核实;三是围绕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推动“六稳”“六保”工作落实,对疫情防控、复工复产、重点项目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等进行了跟踪审计;四是围绕规范领导干部管理,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及自然资源资产履责情况进行了审计;五是围绕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了全过程审计和跟踪审计。
全年完成各类审计项目206个,审计查处各类问题393个,审计处理违规金额2.42亿元,责令被审计单位自行纠正管理不规范金额113.99亿元,审减工程造价4.69亿元,提出审计建议146条。审计工作在促进增收节支、加强宏观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区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9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254.7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5%,较上年增长1.3%,加减体制结算等事项后,当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实际可用资金258.26亿元;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3.6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6%,较上年增长4.07%;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35亿元。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实现317.6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8.50%,比上年增长84.64%,加减体制结算等事项后,当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实际可用资金400.14亿元;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73.66亿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84.40%,比上年增长102.27%;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4.78亿元。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实现0.3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120.45%,较上年下降12.35%,调入一般公共预算0.13亿元,剩余0.19亿元全部用于注资国有企业。区本级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1.19亿元,加上年滚存结余14.02亿元,可供使用的资金为35.21亿元,当年支出16.3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8.84亿元。
从审计情况看,区财政局能够立足于全区工作部署及部门工作职责,围绕服务推进全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实施新旧动能转换为主线,重点推进积极财政政策贯彻落实,加强完善全区财源建设、财税体制改革及资金使用监管,统筹整合财力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民生保障、精准脱贫及化解债务风险等重点支出领域投入,进一步提升了全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及评价等工作。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存在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未细化8.51亿元、215个项目预算安排8.07亿元支出执行率低于50%、调剂追加预算未报经人大部门批准20.28亿元、未配套出台预备费管理使用办法等问题;
二是财政资金管理方面,存在未及时使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857.26万元、应缴未缴国库款377.79万元、租金收入未及时上缴57.17万元等问题;
三是政府采购方面,存在无预算批复采购计划160.30亿元的问题;
四是财政信息系统管理使用方面,存在财政各业务系统衔接比对不一致的问题;
五是延伸查看区属单位资产管理方面,存在部分单位账实不符、租金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部分房产未能有效盘活使用等问题。
二、区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根据山东省审计厅《2019年度全省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工作方案》有关要求,采取“比对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查、统一报告”的方式,首次对全区81个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全覆盖审计,其中:对区教体局等4个单位进行全面审计,对区财政局、区文联等12个单位进行现场核实,其余单位自行核实并报送了证明材料。从审计情况看,区直部门基本能够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预算,并按照年度批复预算安排各项支出,统筹兼顾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压缩日常经费开支,保障重要项目支出,履行财经纪律情况相对较好。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全面审计情况
一是3个单位会议费、差旅费等超预算支出56.28万元;二是2个单位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198.94万元;三是2个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152.52万元;四是1个单位31.06万元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盘活。
(二)现场核实情况
一是2个单位未编制非税收入预算8147.05万元;二是6个单位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超预算支出80.49万元;三是3个单位决算数据不实847.03万元;四是3个单位公务接待费不规范9.8万元;五是4个单位11个项目预算执行不到位。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管理使用专项审计
根据上级部门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审计工作方案,对区财政局、卫健局、慈善总会、红十字会、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6个镇街等涉及捐赠款物的部门单位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配合,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个别区直部门及6个镇街接收捐赠款物账务核算不及时、物资台账登记不完整;二是1个单位接收15290件价值64.74万元社会捐赠物资未及时公示捐赠分配使用情况;三是1个单位接收3万个口罩等价值9.37万元未及时公示和账务处理。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
对保障和改善民生情况、推进打好脱贫攻坚战、“一次办好”和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拨付进度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以及青岛市2019年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全年抽审单位119个,抽审金额244亿元,抽查跟踪审计市级重点项目16个。从审计情况看,区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国家、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工作高度重视,采取措施推进项目落地和任务完成,期间为16万户次企业减免阶段性社会保险费12.63亿元,为1026家民营中小企业减免房租、物业费等2300.55万元。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中央转移支付资金9375.64万元尚未拨付;二是市级下达的支持经济发展财政政策转移支付资金183万元尚未拨付;三是沉淀财政资金377.79万元未及时收回盘活。
四、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共完成区直部门、镇街、区属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47个,涉及领导干部69人次。从审计情况看,各被审计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基本能够遵守财经法规及廉政纪律,能够较好地履行工作职责。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区直部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一是收入管理职责履职不到位,4个单位收入及结余资金609.29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2个单位超范围收费62.90万元;二是预算编制执行不严格,1个单位非税收入4.90亿元未编制年度预算,2个单位擅自扩大支出范围15.56万元,2个单位一般性支出67.97万元缺乏控制,1个单位6.70万元决算编报不准确;三是存在内控制度缺失或内控失效的情况,3个单位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20.89万元,3个单位198.96万元国有资产管理不严格,2个单位合同内控管理缺失。
(二)镇街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一是3个街道代管村级资金核算管理不规范及代管资金利息未分配,涉及金额195.10万元;二是4个镇街规模化供水设施建成后存在闲置以及部分建设项目未按期推进;三是虚增虚列财政收支及向非预算单位拨款等财政体制问题依然普遍存在。
(三)区属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一是收支及成本核算不规范,1个单位成本核算数据不准确1.42亿元,1个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多计收入5807.35万元,1个单位长期投资利息支出未计入当期损益4369.71万元,1个单位无依据核算开发间接费用1234.41万元;二是资产管理核算不规范,1个单位已完工工程未结转资产5.41亿元,1个单位建筑物已拆除开发成本仍挂账1.38亿元,2个单位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201.42万元;三是对外投资和子公司管理存在漏洞,4个单位子公司经营活动违反内部规定以及对外投资风险控制不到位,1个单位内部子公司间借款未分摊利息4834.71万元,1个单位子公司顶账房管理及调拨处置不规范850.99万元;四是部分国有企业法人治理流于形式,4个单位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职责履行不到位,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程序不合规。
五、自然资源资产履责审计情况
为了进一步贯彻国务院《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区审计局将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职责的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的重点对象,对原区水利局主要负责人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原区水利局及相关责任人能够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三条红线”的刚性约束。但还存在未代征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110.03万元、取水计量数据未及时监测比对、个别已竣工规模化供水工程未发挥应有效用的问题。
六、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围绕投资攻坚和投资审计转型,着力推进政府投资审计高效规范运行。一是配合我区投资攻坚战略,积极开展“投资审计攻坚年”活动,取得明显成效;二是实行政府投资审计转型,逐步探索由单一工程造价审计向全面审计转变;三是加大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审计力度,强化项目立项至竣工验收等全过程审计。2019年共对村居改造、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336个项目开展竣工结(决)算审计,共计完成200个结算审计项目,报审值36.82亿元,审定值32.13亿元,审减值4.69亿元,综合审减率为12.74%。主要发现以下问题:一是部分项目超概算投资,二是部分项目虚报工程价款,三是个别项目未批先建。
围绕资金筹集使用及项目建设管理等情况,进一步加大跟踪审计力度,促进项目规范管理。2019年共对212个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项目规模448亿元,主要发现以下问题:一是部分项目质量监管措施不到位;二是个别项目工程进度滞后;三是部分项目未按我区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工程变更审批。
七、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及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本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区审计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提出了处理意见,下达处理决定,对重要性、普遍性的问题以审计专报的方式向区委、区政府进行了专门报送,期间共撰写审计专报8篇次,其中《关于我区疫情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的报告》、《我区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模式急需改进》等7篇专报得到区领导的重要批示,促进出台了相关规章制度,推进了相关领域问题的整改落实,推动了新区宏观管理优化和科学精准施策。
(二)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各部门、单位能够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细化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建立整改台账、销号及跟踪制度,区督查考核中心定期跟进,区审计局具体负责逐项逐条督查,实行整改数据动态监管。目前,对2016年至2018年审计查出的968个问题,已整改到位946个,整改率达到97.73%;审减的9.06亿元工程价款,全部得到了落实,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规范完善了规章制度。目前尚有区城市管理局、区建筑工务中心等15个单位的22个问题正在整改中。
八、加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的措施
(一)加大财政政策调节力度,落实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
顺应国际国内的新形势、新情况、新变化,紧紧围绕中央、省市的重大政策部署,加大财政政策调节力度,推进减税降费等重大政策落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强预算与规划、项目统筹衔接,做实做细项目储备,确保政府专项债券和新增财政资金及时有效使用;强化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的正向引导和反向约束,促进新区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成长、区属国有企业自身造血功能不断增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着力打造新的经济增长极,切实化解新冠疫情等因素对经济社会的影响,推动新区经济更加平稳健康发展。
(二)扎实推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提升政策执行效果
继续抓好“六稳”“六保”工作,深入推进促进就业、稳企金融支持政策,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经济活跃度; 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扩大消费、有效投资政策,在重大政策落实中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风险防控,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稳住发展基本面; 加大对重大项目、重要资金、重点目标持续跟进的力度和广度,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入推进新区十二大攻坚战,针对影响和制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问题,分析查找原因,进一步细化配套措施办法,健全完善保障制度,推动问题得到解决,促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三)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推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加强预算约束,压减低效开支,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财政资金用到刀刃上;清理盘活各类存量资金和闲置资产,提高资金资产使用效益;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制度,科学制定债务偿还计划,落实风险化解规划,有序化解政府存量债务;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挂钩机制,推动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四)健全督查整改机制,切实维护财经秩序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党政督查、纪检监察等多部门联合督查整改机制,强化问题整改跟进督查制度,结合各部门职责,分别从专业指导和综合管理等角度进行指导督查;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针对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研究解决措施,把推动整改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加强源头治理,完善体制机制,逐一抓实整改,防止屡审屡犯,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健全完善审计整改约谈、问责等工作机制,实行督查结果与干部奖惩相挂钩,对落实整改不力、推诿扯皮、屡审屡犯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切实维护财经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