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5日8时50分许,黄岛区团结路发生一起二轮电动自行车与重型半挂车接触碰撞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涉及赔偿,目前正在进行司法程序。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49号)和《山东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省政府令第315号)等法规规章的规定,黄岛区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开发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执法局和区总工会等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纪检监察机关派员参与。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和“四不放过”、“四位一体”的要求,认真开展了事故调查工作。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和调查询问等方式,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及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
经调查认定,黄岛区“9·1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因货车司机驾车转弯观察不周、未按规定让行而引起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相关基本情况
(一)事故车辆所属单位情况
青岛海航捷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于2013年09月03日,注册地: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黄河东路127号瑞源广场239室,法定代表人:王子信。经营范围包括: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道路运输许可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国际货运代理:国内公路、铁路货运代理经纪服务;货物装卸服务;集装箱拆箱、拼箱;销售;汽车(不含九座及九座以下的乘用客车)、钢材、五金。
青岛海航捷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取得了由青岛市黄岛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编号:鲁交运管许可青字370211004628号,有效期至2026年01月17日,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
青岛捷瑞丰物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贰佰万元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于2010年03月17日,注册地: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江山北路12号铁路小区14号楼1单元502,法定代表人:靳浩。经营范围包括: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大型货物运输(一类)(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国内公路、铁路货运代理;普通货物装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捷瑞丰物流有限公司,取得了由青岛市黄岛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编号:鲁交运管许可青字370211004606号,有效期至2025年07月12日,经营范围: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大型物件运输(一类)。
(二)事故车辆和驾驶人情况
1.肇事车辆情况
鲁by9166重型半挂牵引车,登记所有人为青岛海航捷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登记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黄河东路127号瑞源广场239室,发动机号:89311918,车辆识别代号:lrds6peb0fl002337,核定载人数:2人,整备质量:7300kg,注册日期:2015年06月05日,检验有效期至2024年06月,车辆使用性质:货运,道路运输证:鲁交运管青字370211330679号,核发机关:青岛市黄岛区交通运输局,有效期:2026年05月10日,年审有效期至:2024年06月30日,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商业险、公路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定额保险。该车近三年无肇事记录。
鲁bm289挂重型集装箱半挂车,登记所有人为:青岛捷瑞丰物流有限公司,登记住所为:山东省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辛安街道办事处大泊子社区居委会101号202室,车辆识别代号la9bf0r83a8xjh170,整备质量:4500kg,注册日期:2011年03月18日,检验有效期至2024年03月(已办理停运),车辆使用性质:货运,道路运输证:鲁交运管青字370211323148号,核发机关:青岛市黄岛区交通运输局,有效期:2026年3月15日。
2.驾驶人情况
魏洪财,男,1969年10月29日出生,户籍所在地: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大夼村188号。准驾车型a2,驾驶证在有效期内。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为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有效期至2026年05月31日,发证机关: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3.二轮电动自行车和驾驶人情况
(1)二轮电动自行车悬挂青岛0825716号牌。
(2)二轮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霍孟娟,女,1982年1月1日出生,户籍所在地山东省汶上县尚书路东段169号,系青岛0825716电动二轮车驾驶员。
(三)事故道路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青岛开发区团结路与齐长城路路口,事故发生地点系十字交叉路口,干燥沥青路面,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控制,白天视线良好。
魏洪财在2023年9月15日7点40分左右驾驶鲁by9166/鲁bm289挂号重型半挂车空车从保税港区到达青岛港前湾港区装货,8点30分左右从前湾港区西门出发途径齐长城路,前往黄岛区圣度公司卸货。
(五)安全管理情况
1.企业安全管理情况
青岛海航捷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现有从业人员有32人,驾驶员28人,营运性车辆有28辆重型半挂牵引车。企业主要负责人杜小娟及安全管理人员李坤坤已取得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建立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提供了全员责任制清单,明确了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并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制定了各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驾驶员均持驾驶证、运输证双证上岗;公司制定了车辆维护制度,建立了车辆管理台账,提供了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月检记录及车辆行驶日志;制定了2024年教育培训计划,组织驾驶员进行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供了安全生产会议台账,提供了魏洪财个人培训档案;开展了日常安全检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及风险识别评估清单;公司制定了车辆定位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使用符合条件的卫星定位系统监控;编制了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开展了应急演练;建立了应急值班制度;安全生产费用按规定提取,但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2.部门安全监管情况
青岛市黄岛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2月9日对青岛海航捷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开展安全检查,下达整改通知书1份,青岛海航捷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完成整改;2024年1月24日对青岛海航捷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开展安全检查,未发现隐患。青岛市黄岛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开展了深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动火作业专项整治和电气线路防火防触电安全专项整治和危险作业环节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等活动,要求辖区企业主动落实,加强安全管理,自查自纠安全隐患。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强化对辖区内的道路普货企业的日常监督,对交通运输企业开展安全检查。
(六)事故发生经过
2023年9月15日08时30分许,魏洪财驾驶鲁by9166/鲁bm289挂号重型半挂车运载货物从前湾港码头西门经前湾港路转到团结路,行至团结路后自北向南行驶,8时50分许,车辆行驶至团结路与齐长城路路口时,信号灯为绿灯且右转车道无车辆,魏洪财将车辆汇入右转车道计划转至齐长城路行驶,在转向时将驾驶二轮电动车的霍孟娟及二轮电动车刮碰并碾压,致车辆损坏,霍孟娟受伤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七)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此次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涉及赔偿,目前正在进行司法程序。
二、事故发生现场处置情况
(一)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魏洪财于8点51分拨打110报警电话,接报后,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黄岛大队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按规定进行现场保护、勘查和证据收集工作。履行了应急处置责任。
接到事故报告后,相关单位均能按照规定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分析
魏洪财驾车转弯观察不周未让行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事故原因分析
魏洪财驾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三)事故相关检验检测和鉴定
1.车辆检验情况
根据司法鉴定青岛0825716号二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状况静态检验结果如下:
(1)该车制动装置齐全,制动机件连接完好。
(2)该车转向装置齐全,转向机件连接完好。
(3)该车照明信号装置齐全,线路连接完好,各灯具均能正常点亮。
根据技术检测鲁by9166/鲁bm289挂号重型半挂车技术状况均符合技术标准要求,其他未见异常。
鲁by9166/鲁bm289挂号重型半挂车未超载。
2.酒精、国家管制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测试情况
根据检验报告霍孟娟血样中未检出乙醇成分。
根据黄岛大队交警对魏洪财进行酒精呼气,显示为无酒精。
四、有关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青岛海航捷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之规定,建议由黄岛区交通运输局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情况报黄岛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五、对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人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认定:魏洪财承担事故全部责任。2024年3月29日经黄岛区人民法院判决,魏洪财犯交通肇事罪,判决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二)行政处罚建议
青岛海航捷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违反了《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建议黄岛区交通运输局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情况报黄岛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三)其他处理建议
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以及山东省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有关规定,建议由青岛市黄岛区交通运输局将本次事故纳入对青岛海航捷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2023年度的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当中。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青岛海航捷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要深刻反思和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规范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不断提升驾驶人员安全行车意识,加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建立,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大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此类事故的发生。
交通运输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大对交通运输企业的监管力度,采取多种方式方法,加强对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警示,防范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导致事故发生。
黄岛区人民政府事故调查组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