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引领带动作用,打造高技能人才集聚区,现就2023年度新区技师工作室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新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新区依法纳税的中央、省、青岛市驻区企业(不含青岛自贸片区和劳务派遣类单位)。
二、申报条件
(一)有领办技师。由技艺精湛且在生产实践中能够起带头作用、具有绝技绝活的技师、高级技师或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担当领办技师,且团队中拥有3人及以上具有技师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技能人才;
(二)有基础保障。有进行技术攻关、技术交流、名师带徒、技能研发的工作场地和设施设备,有充足的经费支持,有相应的工作室管理制度;
(三)有项目需求。有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有申报单位需要解决的技术工艺难题或技改项目,特别是参与区级以上重点工程和科技计划项目,以及参与重大技术和重大装备引进吸收再创新项目,或承担绝技绝活代际传承任务。
三、申报材料
(一)《青岛西海岸新区技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1)(a4纸打印);
(二)《青岛西海岸新区技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办报告》(附件2),内容包括申办工作室名称(格式为“青岛西海岸新区 专业工种名称 技师工作室”)、领办技师和工作室成员简介、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所在单位对工作室支持措施,以及工作室建立后工作计划、主要工作方向等(a4纸打印);
(三)相关佐证材料:
1.申办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及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领办技师和工作室成员的聘任文件、身份证、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区级及以上获奖证书、专利、新闻报道、论文、著作和技术攻关、技能研发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申报程序
申报工作采取单位自主申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
五、相关要求
设立青岛西海岸新区技师工作室,是充分发挥企业现有高技能人才作用,加快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平台,也是加强技术交流、合作攻关、推动技术进步和解决关键性生产难题的重要措施。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标准条件,确保推荐申报质量。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3年10月20日(星期五)前将推荐申报材料报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水灵山路188号市民服务中心7号楼308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gaojinengrencai@163.com。
附件:
青岛西海岸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7日
(联系人:邢翠霞,联系电话:86725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