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就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9〕10 号)《关于鼓励企业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发〔2022〕9 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拟批准青岛市黄岛区阳光大姐职业培训学校等8家第一批提出承担2024年度就业技能培训承接机构的签约申请,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本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5月6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止,公示期内,如发现与公示内容不符或存在与政策不符的现象,请予以监督举报。
监督电话:0532-86891905
附件:
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