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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第四次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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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第四次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青岛西海岸新区统计局

青岛西海岸新区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8日

 

根据第四次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区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26259个,从业人员221836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16.2%和103.6%。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61.0%,零售业占39.0%。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66.8%,零售业占33.2%(详见表4-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2%,外商投资企业占0.4%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7.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3%,外商投资企业占2.2%(详见表4-2)。

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26259

221836

批发业

16021

148165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862

8336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2008

14787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1780

25233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652

5296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60

1219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4137

38862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3891

31589

 贸易经纪与代理

1159

11240

 其他批发业

1372

11603

零售业

10238

73671

 综合零售

1634

12648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296

7696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961

9671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609

3776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412

3584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998

9717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007

5828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2098

12862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1223

7889

 

 

 

 

4-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6259

221836

内资企业

26112

216336

 国有企业

23

443

 集体企业

41

492

 股份合作企业

2

210

 联营企业

4

24

 有限责任公司

1899

23774

 股份有限公司

102

3689

 私营企业

23636

185263

 其他企业

405

2441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45

633

外商投资企业

102

486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153.96亿元。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08.65亿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45.31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62.1%和50.0%。负债合计1601.3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974.32亿元(详见表4-3)。

 

4-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153.96

1601.35

3974.32

批发业

1808.65

1423.08

3548.45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132.84

87.87

225.18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00.52

66.21

171.01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155.86

114.53

356.84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340.45

313.29

964.93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5.48

3.22

7.15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523.32

403.24

1042.56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329.91

281.04

532.22

 贸易经纪与代理

70.12

40.16

132.09

 其他批发业

150.15

113.52

116.47

零售业

345.31

178.27

425.87

 综合零售

91.32

31

76.53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29.87

16.69

31.15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27.81

17.35

36.17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4.44

6.83

17.35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11.4

8.21

14.18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64.46

42.72

124.09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21.51

11.61

26.03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50.49

27.37

62.29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34.01

16.49

38.08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

2018年末,全区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4408个,比2013年末增长175.8%(详见表4-4)。

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单位

(个)

合 计

4408

 铁路运输业

1

 道路运输业

1956

 水上运输业

101

 航空运输业

14

 管道运输业

5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1605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704

 邮政业

2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12.10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39.7%。负债合计502.2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06.68亿元(详见表4-5)。

表4-5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312.10

502.25

506.68

 铁路运输业

***

***

***

 道路运输业

175.42

77.73

140.26

 水上运输业

648.15

194.78

123.96

 航空运输业

4.22

2.91

0.12

 管道运输业

32.56

19.36

3.65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100.14

45.43

120.09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235.94

109.15

117.09

 邮政业

1.11

0.70

1.52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1605个,从业人员21438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47.1%86.9%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27.0%,餐饮业占73.0%。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45.6%,餐饮业占54.4%(详见表4-6)。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2%,外商投资企业占0.2%。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6.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1%,外商投资企业占2.6%(详见表4-7)。

4-6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605

21438

住宿业

434

9786

  旅游饭店

206

7568

  一般旅馆

149

1676

    民宿服务

16

85

  其他住宿业

63

457

餐饮业

1171

11652

  正餐服务

837

7587

  快餐服务

154

925

  饮料及冷饮服务

21

110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54

2516

  其他餐饮业

105

514

 

 

 

 

注:其他住宿业包含露营地服务、其他住宿业。

4-7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605

21438

内资企业

1598

20638

 国有企业

2

48

 集体企业

3

8

 股份合作企业

1

***

 联营企业

1

***

 有限责任公司

170

4332

 股份有限公司

13

206

 私营企业

1408

15860

 其他企业

0

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3

231

外商投资企业

4

56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2.51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04.6%。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2.05亿元,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0.46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18.2%和88.4%。负债合计53.91亿元。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48.79亿元(详见表4-8)。

4-8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72.51

53.91

48.79

住宿业

42.05

31.63

23.93

  旅游饭店

36.18

28.23

18.67

  一般旅馆

4.06

2.48

4.29

    民宿服务

0.38

0.23

0.15

  其他住宿业

1.43

0.69

0.82

餐饮业

30.46

22.28

24.86

  正餐服务

25.24

19.58

16.87

  快餐服务

2.29

1.33

2.67

  饮料及冷饮服务

0.29

0.15

0.33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1.78

0.83

3.88

   其他餐饮业

0.86

0.39

1.11

青岛西海岸新区第四次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4399在线游戏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163个,从业人员24759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559.0%278.2%(详见表4-9)。

4-9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163

24759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44

249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436

2722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683

21788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2%,外商投资企业占0.4%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6.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7%,外商投资企业占2.4%(详见表4-10)。

4-10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

从业人员

()

合 计

3163

24759

内资企业

3144

24007

  国有企业

0

0

  集体企业

0

0

  股份合作企业

0

0

  联营企业

0

0

  有限责任公司

324

3014

  股份有限公司

19

203

  私营企业

2799

20784

  其他企业

2

6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6

162

外商投资企业

13

59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34.72亿元, 比2013年末增长1218.7%。负债合计75.5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5.53亿元(详见表4-11)。

表4-11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34.72

75.58

95.53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1.38

0.76

0.88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13.10

6.48

8.9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20.24

68.34

85.70

五、金融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80个,从业人员515人(详见表4-12)。

4-12按行业大类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80

515

 货币金融服务

59

391

资本市场服务

15

68

 保险业

0

0

 其他金融业

6

56

注: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汇总范围包括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监管范围之外从事金融行业的单位。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2.82亿元,负债合计28.0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97亿元(详见表4-13)。

表4-13按行业大类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82.82

28.07

6.97

 货币金融服务

73.15

27.87

6.21

资本市场服务

3.87

0.06

0.29

 保险业

0

0

0

 其他金融业

5.80

0.15

0.47

注: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汇总范围包括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监管范围之外从事金融行业的单位。

六、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2458个,比2013年末增长209.6%。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569个,物业管理企业700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984个,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52.5%211.1%482.2%

2018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32431人,比2013年末增长125.5%。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0420人,物业管理企业11313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8336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0.5%、122.4%475.7%(详见表4-14)。

4-14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2458

32431

 房地产开发经营

569

10420

 物业管理

700

11313

 房地产中介服务

984

8336

房地产租赁经营

129

1207

 其他房地产业

76

115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3134.29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67.4%。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3040.61亿元,物业管理企业31.79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35.73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65.4%499.8%676.7%。负债合计2485.0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45.16亿元(详见表4-15)。

4-15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3134.29

2485.03

445.16

 房地产开发经营

3040.61

2435.00

383.28

 物业管理

31.79

15.36

22.90

 房地产中介服务

35.73

23.12

28.98

 房地产租赁经营

19.87

9.38

5.51

 其他房地产业

6.29

2.17

4.49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8743个,从业人员80322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33.0%231.1%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9.8%,商务服务业占90.2%。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8.0%,商务服务业占92.0%(详见表4-16)。

4-16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8743

80322

 租赁业

859

6401

 商务服务业

7884

73921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2%,外商投资企业占0.2%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2%,外商投资企业占0.3%(详见表4-17)。

4-17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合 计

8743

80322

内资企业

8707

79888

国有企业

10

167

 集体企业

58

502

 股份合作企业

0

0

 联营企业

2

9

 有限责任公司

850

9712

 股份有限公司

55

740

 私营企业

7675

68473

 其他企业

57

285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4

141

外商投资企业

22

29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97.60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6.3%。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1.27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36.33亿元,负债合计379.1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84.74亿元。(详见表4-18)。

表4-18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597.60

379.12

284.74

 租赁业

161.27

140.77

24.52

 商务服务业

436.33

238.35

260.22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3] …表示数据不足本表最小单位数。***表示涉及单个调查单位资料,按照统计法规定不予公布

[4]与2013年末数据的比较,均使用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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