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1月以来,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及区卫健局统一要求,积极开展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疫情期间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一是成立疫情防控专班和防控小分队,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属地化监管职责。二是督促小型医疗机构张贴明白纸、告知书、宣传海报、“一封信”等2000余份,通过多渠道告知就诊人员。三是与500余家小型民营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机构院感责任防控状》、《依法执业承诺书》等,进一步夯实防控责任。四是制定并印发《门诊部及以下小型民营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要点》,统一督导检查标准,对监管氛围内的个体诊所贯彻上级防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情况,进行地毯式不间断巡查。截至6月底上报巡查情况71期。五是制度《关于加强对门诊部及以下民营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按照要求,加强内部学习,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六是压实医疗机构发热患者日报告制度,截至6月底对医疗机构发热患者情况上报46期。七是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完成省、市、区督导检查情况反馈,截至6月底共上报26期。八是督促并上报门诊部及以下医疗机构新冠疫苗接种情况,截至6月底共上报91期。九是为保证医疗机构校验许可事项的依法、高效审批,对辖区172家医疗机构开展校验审查工作。
截至6月底共巡检医疗机构832家次,发现问题1180条。下达监督意见书600余份,案件查处33件,停业整改6家。通过对医疗机构现场巡检工作,强化医疗机构院感管理主体意识,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开展“蓝盾行动”专项整治及其他日常监督检查
一是对我区二级(含)以上医疗机构开展综合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我区共有三级医疗机构7家,二级医疗机构13家,本次专项执法检查主要从依法执业、传染病防控、放射诊疗技术管理等六个方面入手。存在主要问题:个别医疗机构盛装损伤性医疗废物的锐器盒没有注明开启日期;消毒产品使用不规范。个别医疗机构放射科室消毒记录不健全。个别医疗机构存在麻醉精神药品管理使用不规范,领取与使用记录不一致。个别医疗机构存在医疗废物、污水处置不规范。个别医疗机构存在产科医师配备数量不够,多次检查时医生不在岗等。本专项截至6月底共检查三级医疗机构4家,二级医疗机构9家,下达监督意见书13份,发现问题15处,均已整改完毕。
二是医疗卫生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我区设有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医疗机构121家、疾控机构1家、医学检验实验室6家。截至6月底共检查医疗机构110家、疾控机构1家、医学检验实验室5家,共出动卫生执法监督员,207人次、车辆100车次。存在主要问题:实验室洗眼装置配备不够;实验室清洁区、污染区、半污染区设置不规范;菌毒种和感染样本登记不规范;从业人员未按时进行监控检测;未及时开展从业人员培训。针对此次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分别进行了现场指导,对问题单位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7份,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存在问题的单位全部整改完毕。
三是全区预防接种监督检查工作。辖区共有接种门诊50家,疾控中心1家,全部监督完毕。依据《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等法律规章,重点监督检查接种场所的设置,依法检查接种单位(包括临时接种点)和人员的资质情况,接种程序是否规范,疫苗的接收、购进、分发、供应、使用登记和报告情况,接种异常反应或者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理和报告情况、信息化管理情况、医疗废物处置等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予以指正,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40余份,要求相关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或者立即整改。
四是参与全区学校幼儿园(含民办)安全联合检查工作,重点对663家学校、幼儿园(含民办)的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防控落实 ,现场提出监督意见,责令限期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