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民用清洁煤炭推广补贴资金” “《若干措施》专项评估经费”等1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预算资金1329.97万元。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现将相关评价结果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