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及《青岛市审计局关于印发2020年一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3月12日起,对我区2020年一季度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重点融合审计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和捐赠款物、企业复工复产、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等事项;以及专项审计了工信、人社等部门单位31笔3.32亿元支持经济发展财政政策转移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和5个计划总投资额135.8亿元的区市级重点项目推进落地情况。并对2019年四季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应对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及捐赠款物专项审计情况
截止2020年一季度,对全区应对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和捐赠款物进行了专项审计,共抽查了财政资金2696万元、捐赠资金5033万元,延伸审计了3家红十字会、慈善组织、15个政府机构和单位及1家企业。经审计发现,存在捐赠信息公开及统计不及时、不准确等问题2个,均已整改完毕。
审计期间促进有关部门单位完善制度规定1个;向区委、区政府上报阶段性审计报告2篇,报送信息等材料5篇,均已得到批示及采用;汇总梳理了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中发现的常见及典型问题,形成了《致有关部门单位的一封信》,发送给全区12个重点部门单位,一定程度上促进规范了全区疫情防控款物的日常管理。
二、“六稳”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结合推动重大投资项目落地、“放管服”改革举措落实等事项,重点审计了疫情期间停工企业复工复产备案管理、对中小微企业提供复工复产服务及重点事项全程网办等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截止2020年一季度,全区各办事大厅帮办代办件24340件,邮寄办件2765件,线下办件62819件,线上办件173322件、网办率为73.4%。
三、“三促进”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截止2020年一季度,对全区贯彻落实上级复工复产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等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重点关注了财政资金扶持方面:一次性用工和吸纳就业补贴、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运营补贴和扶持省级扶贫龙头企业政策,以及社保政策扶持方面:降低社保成本、加大稳岗返还、疫情期间养老服务机构一次性运营补助和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等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审查发现,全区尚处于组织企业申报材料及处于审批阶段待落实到位政策3个,已部分兑现政策4个。落实一次性用工和吸纳就业补贴及省级创业孵化基地支持中小企业经营稳发展等政策性减免2300.5万元、企业稳岗补贴3963.29万元、阶段性减免退还企业社会保险费17882.84万元。
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审计情况
通过审查区民营经济发展局等相关部门提报的2019年度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发现,8个镇街和4个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共50720.66万元。截至2019年底,上述镇街和国有企业已按照相关要求全部清偿完毕。
五、财政政策转移支付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一季度,抽查了部分支持经济发展财政政策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共涉及31笔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3174.78万元,已拨付使用32991.78万元(含财政统筹使用131.05万元),尚有183万元结存在相关镇街未及时安排使用。其中张家楼镇乡村旅游产业发展资金30万元、六汪镇财源建设资金53万元、长江路街道财源建设资金100万元。
存在问题主要原因:一是因项目尚未验收完毕,尚未支付资金;二是因未联系到相关企业,项目实施主体未提供合法票据;三是因相关企业账号被法院冻结尚未支付资金。
责任主体:张家楼镇、六汪镇、长江路街道、区财政局。
审计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尽快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及时予以安排使用财政资金。
六、重点项目推进审计情况
截止2020年一季度,抽查了康尼尔环保科技、阿朵小镇文旅一期、青岛影视摄制实景外景基地、金华加工家电配套生产基地和蟠龙皇丰食品综合体等2019年度区市级重点项目5个,涉及计划投资总额135.8亿元。截止2020年一季度,金华加工家电配套生产基地项目已竣工投入运行,其他项目尚在施工阶段。经落实项目主管部门,各项目能够有序推进,未发现有关项目建设方面的问题。
七、2019年四季度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经落实,截至2019年12月底,区审计局以前阶段跟踪审计发现的1个问题仍在整改中。主要问题为:
2019年度抽查的49笔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拨付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底,财政部门已累计拨付71918.18万元,尚未拨付9375.64万元。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截止2020年一季度,已拨付使用资金2000万元,尚有7375.64万元未拨付到位,其中: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3400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176万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920万元,学生资助补助经费785.7万元,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320.92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285.51万元,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153万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104.8万元,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100万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74.1万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4.81万元,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22万元,退役安置补助经费5万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