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2019年8月,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18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议意见,将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构建整改长效机制,多措并举,全面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
2019年7月,周安区长主持召开了第13次政府常务会议,重点就2018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开展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专项部署,要求加强“回头看”,注重对照历年审计查出问题,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制定整改工作台账,逐一确定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区政府督办事项,实行按月“亮灯”跟进办理,整改结果与年度考核工作相挂钩。11月,区审计局出台了《审计整改工作督促落实管理办法》,明确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流程及具体要求,实行整改工作督导、检查、销号制度,重大审计查出事项向工委审计委员会、管委、上级审计机关报告制度,并要求具体责任科室对审计查出问题建立整改明细台账,借助联网审计平台,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实行整改数据动态监管,实时跟进调度,督促落实整改工作到位。
整改过程中,区审计局先后向区政府提报了《关于我区预算管理工作有待加强》、《关于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亟待规范》等审计工作专报,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责成相关部门根据审计建议,出台相应配套政策措施,有效地推进了相关领域问题的整改落实。向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2项,纠正规范了违规违纪行为。
按照区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有关部门及单位能够认真整改落实审计查出的问题,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截至2019年12月,2018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218个问题,已整改到位202个,整改到位率92.66%;审减的3.76亿元工程价款,全部得到了落实。目前尚有区建筑工务中心(原区建筑工务局)、广播电视台等12个部门及单位的16个问题正在整改中。同时,持续跟进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推进情况,2016及2017年度审计查出未整改到位问题23个,现已整改到位15个,剩余8个问题仍在整改中,其中2016年度4个、2017年度4个。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具体情况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74102.68万元不细化的问题。已整改。区财政局已进一步细化2020年度预算,严控年初预留,提高预算年初到位率。
2.关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不完整、不准确25702.11万元的问题。已整改。区财政局已制定新的财政支出管理办法,加强了2020年度采购预算编制管理工作。
3.关于部门项目支出预算49527.09万元执行率较低的问题。已整改。区财政局及各预算单位已加大对预算项目评审及论证的工作力度,确保预算安排项目切实可行;加强预算支出进度管理,推进资金拨付的及时性、均衡性。
4.关于往来及结余清理资金477.6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的问题。已整改。区财政局已于审计期间将该资金上缴国库。
5.关于支出列支项目不实70080万元的问题。已整改。区财政局将严格以后年度预算执行,如实核算各项财政收支。
6.关于23家预算单位或系统决算编报不实的问题。已整改。
区财政局从源头抓起,进一步完善了2020年度全口径预算编制工作,确保预决算口径的一致性、完整性。
7.关于超标准多开设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7个的问题。正在整改。区财政局已重新拟定了新的招标文件,正在征求意见及测算,将尽快完成招标等工作,撤并有关专户。
8.关于应缴未缴国库款2660.58万元的问题。已整改。西海岸公用事业集团园林环卫、水务公司已于审计期间将代收资金上缴国库。
9.关于违规享受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奖补资金835万元的问题。正在整改。区财政局已与区统计局、发展和改革局进行了对接沟通,责令追回各企业违规享受的奖补资金;区统计局、发展和改革局已下通知,并已追回55万元,剩余780万元正在核实追缴。
(二)区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未编制非税收入预算49011.63万元的问题。已整改。区自然资源局已在2020年度部门预算中编制非税收入预算。
2.关于未及时上缴区财政款项200.46万元的问题。已整改。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已分别将相关款项上缴区财政。
3.关于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方面的问题。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尚有原区农村经济发展局3辆账面价值42.26万元公务用车盘亏的问题,待补全报废车辆相关资料后进行处理。
(三)重点专项资金和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重点涉农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农村改厕项目接入污水管网比重较低,3个镇街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立项时间滞后等问题。已整改。区环保分局及相关镇街等部门单位已完善相关项目手续,补记入账相关资产,结合今后城市规划,集中推进接入污水管网比重。
2.“一本通”惠农补贴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超范围向3个村民发放低保资金的问题。已整改。区民政局已停发3人低保金,并于审计期间追回且上缴区财政。
3.信息系统建设及应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信息系统资源整合不到位、重复建设,部分信息化资产采购、报废不规范等问题。已整改。区教育体育局及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已将信息系统资源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整合,全面统筹规划其建设及使用,健全完善配套内控制度,理顺规范采购、报废流程等工作。
4.国有企业发展质量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盈利能力不强,国企改革部分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已整改。青岛海王纸业公司及融发集团公司不断完善内部管理体系,推进产业转型及技术创新,注重增收节支,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部分部门、单位在中介超市公告竞标项目设置过多附加条件,未及时安排拨付使用上级专项资金,1个市级重点项目未按时开工,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尚未偿还,“一次办好”有关事项尚未理顺到位,部分保护区管理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不到位、区域权属不完整、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偏低等问题。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尚有3401.84万元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偏低的问题,已安排使用2123.21万元,剩余1278.63万元,责成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按照已定投资计划,尽快推进项目进度,及时使用上级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 区直部门和单位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2个部门资产处置等收入未及时收缴区财政,7个部门和单位往来长期挂账未清理及核算收支,2个部门已竣工或交付使用资产未办理资产移交手续,1个部门项目应报未报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立项,12个部门和单位内控制度缺失或失效等方面的问题。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尚有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原区林业局)等4个部门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2546.43万元的问题,已整改729.16万元,剩余1817.27万元,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剩余长期挂账往来款项的对账核实工作,追根溯源,核实原因,及时进行清理;区城市管理局、建筑工务中心(原区建筑工务局)2个部门已竣工或交付使用资产未办理资产移交手续967909.2万元的问题,竣工验收及决算手续齐全的已转资核算,待出台统一规范的移交办法进行后续资产交接处理;区应急管理局(原区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局)固定资产账实不符123.1万元的问题,责成该部门进一步加强与区财政局的对接沟通,核实原因,按照规范程序尽快处理到位;区广播电视台部分经济业务核算不真实等内控制度缺失或失效1624.06万元4个问题,由于原黄岛广电中心存在纳税问题未解决,未能进行并账处理,导致上述问题未能及时整改;已责成该单位尽快解决纳税问题,进行并账处理,逐一消化内控管理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部分经济业务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102.57万元的问题,责成该部门加强与区财政局的对接沟通,重新将该经济事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解决。
2.镇街(管区)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2个街道应缴未缴国库款,4个街道虚增预算收支及向非预算单位拨款的问题。已整改。有关镇街(管区)将进一步严格规范预算编制及执行管理,确保收入入库及时完整,支出核算真实准确,严控向非预算单位拨款行为。
3. 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1家国有企业未经区国资部门审批对外担保,核销资产处理不规范,3家国有企业内控制度缺失或失效等方面的问题。已整改。有关国有企业已通过补充完善相关制度手续、置换担保、调整账务等方式予以整改。
(六)自然资源资产履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未开展植被恢复及湿地保护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已整改。
(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 关于已完成的168个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的个别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部分项目虚报工程价款,个别项目完工后未及时验收及超概算投资等问题。已整改。有关部门单位已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工程项目管理,严格招投标及概算控制,及时补办完善了相关手续,扣减了审减的工程价款,组织完成了工程验收。
2. 关于140个重大项目跟踪审计查出的部分项目资金筹集不到位,建设单位对完善正规建设手续重视不够,项目资金投入控制手续办理不及时、不到位,对资金投入监管重要性认识不足等问题。已整改。区审计局针对跟踪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出具了整改建议书,有关单位参照整改建议书的要求,规范完善了项目建设手续及资金投入控制手续,制定了配套的资金投入监管措施。
三、审计查出问题尚未整改到位原因
一是制度办法不够完善。本级相应配套政策措施不到位,无统一规范的制度办法,未制定明确可循的规范性操作流程,如竣工资产后续交接方面的问题。二是工作关系尚未理顺。受近年全区区划调整、机构改革工作影响,在部门单位账套撤并、资产交接等工作中产生较多未解决的问题,例如社保财政专户设置等;同时,受各种申请、审批等程序性工作限制,短时间难以完成全部流程手续,如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等方面的问题。三是项目论证不科学。预算项目安排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前期调研论证不充分,预算评审力度不够,项目实际执行进度与预期不符,资金使用效益偏低,如上级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四是历史遗留原因。个别问题时间跨度长,追根溯源查找落实难度较大,集中表现在往来长期挂账、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四、下步继续整改措施
(一)健全问题整改制度办法。实行问题整改销号制度,明确整改责任、目标、标准、时限、措施及问责要求,根据问题清单逐一督促整改,对已整改的对号销账。建立跟踪督办落实机制,对超出审计结论性文书执行期限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持续跟踪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查出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二)落实问题整改主体责任。被审计单位作为审计查处问题整改落实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要对审计整改工作负总责,提出具体整改实施方案,逐条整改落实;对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要履行监管责任,督促做好具体审计整改工作。
(三)加大问题整改跟踪督查力度。监督部门要抓好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落实,按照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区督查考核部门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专项督查范围,定期督促各部门单位全面落实审计结论。
(四)充分发挥内审部门作用。充分发挥单位内审部门监督、服务作用,落实各项审计规章制度,研究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地从制度约束上杜绝问题。与外部审计形成合力,实时跟进问题整改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