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一)领导重视,整体部署。2021年8月,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要求加强整改注重质量,提升审计监督效能。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议意见,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区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于2021年第1次、第17次管委主任办公会议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对历史遗留的整改堵点难点问题,责成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区政府督办事项,实行按月“亮灯”跟进办理;区政府分管领导定期调度整改工作,明确整改要求,压实整改责任,强化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二)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区委审计委员会、区审计局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审计整改工作督促落实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深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规范审计整改工作督促落实流程,健全审计整改的协作、约谈、督查、问责等机制,强化责任追究,推动标本兼治。
(三)夯实责任,力促整改。一是审计部门强化整改督促责任。区审计局按照区政府工作部署和相关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建立整改台账,实行分类管理,对以前年度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按季调度,对本年度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根据整改落实期限定期调度,对上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采取“一周一督促”的方式进行牵头协调、梳理汇总和督促调度,督促做好审计整改落实工作。二是被审计单位扛实整改主体责任。各相关责任单位切实承担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逐项研究分解任务,制定整改方案,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三是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责任。有关主管部门指导督促本领域整改工作,组织开展系统内专项检查,完善制度,加强监管,从更高层面促进问题得到更全面整改。
截至目前,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449个问题已整改完毕。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具体情况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预算管理方面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关于支出预算61.86亿元未细化的问题,区财政局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控制预算代编规模,及时分配下达代编预算指标,确保支出预算细化;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在今后预算编制工作中,除无法落实到具体单位的属于政府支出责任的项目外,其他属于部门支出责任的项目全部细化到具体部门及具体项目。关于预算支出未严格按照年初预算科目执行5.36亿元的问题,区财政局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做细、做实、做准预算,严格控制预算调剂;在今后预算执行工作中,依托一体化系统规范完善项目库管理,将所有预算安排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不安排预算,切实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约束。
2.财政资金管理方面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关于存量资金1.12亿元未及时统筹盘活的问题,区财政局已通过账务调整、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方式将该存量资金统筹盘活。关于社保基金等账户中银行定期存款30.75亿元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通过严格的审批流程控制,实行集体联签制度等方式加强公款存放内部控制,并根据《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对社保基金的存放与社保机构对接,实现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
3.预算项目绩效评价管理方面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关于中介机构选取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区财政局2021年的绩效评价服务中介机构选取已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关于项目绩效评价后续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编制了《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统计表》,用于统计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整改、与预算安排挂钩、政策调整等落实情况。
4.账务核算管理方面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关于社会保险基金账户核算不规范的问题,2021年区财政局将纳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管理的机关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金等,均已按照险种及不同制度分别建账、分账核算、分别计息、专款专用。关于支持区属国有企业发展专项基金5亿元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下发《关于严格执行<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关于设立支持区属国有企业发展专项基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使用该基金的区属国有企业严格执行有关要求,对基金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5.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方面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关于压减非刚性支出不够到位的问题,9个预算单位已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的规范性、科学性,结合工作实际细化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规范财务行为,杜绝此类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再次发生。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个单位752.84万元的未处置固定资产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已处理完毕。1个单位已将管理不规范固定资产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系统。1个单位已将未及时缴入财政专户的13.5万元非税收入用于教育支出,下一步将按照非税收入管理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1个单位对决算草案编制不实的问题,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并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1个单位对支出预算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将合理编制年度预算,科学规划预算资金,建立绩效运行预警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1个单位对库存现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将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条例》规定,规范库存现金管理使用,杜绝大额现金支出,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减少现金支付。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前期进展缓慢的1个市级重点项目经过采取措施追赶施工进度,主体工程施工已完成当年计划投资;另有2个相关项目,经向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汇报,重新调整了项目年度投资计划。
2.区2019年度东西部扶贫协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1个单位就部分未完成市级下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向上级进行了说明,下一步将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相关工作更好开展。1个单位已将来青就业人员就业补贴3.52万元补发给13名来青就业人员。
(四)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镇街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1个街道对乡村振兴无年度计划、任务不明确的问题,已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计划及任务,细化分解责任,具体量化措施,按时完成组织振兴、人才振兴任务。1个街道已对出借企业资金明确了具体清理收回方案,在理清款项出借原因的基础上加大清理力度。1个街道已收取应收未收房屋租赁费。
2.机关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1个单位对劳务费发放不规范的问题已采取措施更改劳务费发放方式,相关部门已对责任人员做出处理。1个单位未开工的2个省新旧动能转换优选项目中,1个项目已调整出库,1个项目已于2021年10月开工建设、目前推进顺利。关于3个单位未能实现预期目标的问题,其中:1个单位正式出台了小微企业大数据信用融资相关办法;2个单位重新制定并实施相关规划计划,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并签订目标责任书,涉及新建院区尚未规划的事宜,已与区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对接选址,确保发展战略任务完成预定目标。
3.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1个公司已将通过评估值入账方式虚增的1.73亿元资产进行了冲减。1个公司已将为参股公司担保情况报国资办备案,对之后对外担保事项将按审批程序办理。1个公司已根据集团公司投资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对8项对外投资项目进行投资后评价。1个公司已按《投资管理办法》补充了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查、决策等相关程序。1个公司已于2021年对任期超3年的董事会与监事会进行换届改选,并向市场监管部门和国资部门报备。关于2个公司融资费用账务处理不规范的问题,其中1个公司已于2021年1月将377.99万元贷款利息费用化,1个公司已按规定分摊2020年后融资费用。
(五)园林绿化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部分项目未办理初设及概算批复即组织开工建设,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应公开招标未公开招标,未按规定时间签订施工合同,验收管理不规范、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办理不及时,竣工验收后未及时办理竣工价款结算等问题,相关单位在今后的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将按照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依法组织公开招标、履行项目审批手续、规范合同签订行为、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和竣工价款结算。关于部分企业未办理园林绿化占掘路审批手续的问题,相关企业已于2020年6月初对非法侵占的70余平方绿地进行了绿化恢复。
(六)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的部分项目超概算投资、多计工程价款及项目未批先建等问题,相关单位已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工程项目管理,严格概算控制,及时补办完善了相关手续,扣减了审减的工程价款。
(七)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2016年至2018年遗留的22个整改难点堵点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毕。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完善整改责任体系。审计整改是多部门参与的系统性工程,被审计单位要承担整改主体责任,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要承担督促责任,审计部门要加强跟踪检查,进一步构建主体明确、责任清晰、履责有力、问责有效的整改责任体系。
(二)推进整改结果公开。进一步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根据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等整改要求,在规定时限整改后,将审计整改情况除报审计部门外,同时向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以公开促整改。
(三)加强整改情况运用。健全整改情况运用机制,逐步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和制定政策、完善制度的重要参考,促进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制度性漏洞,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更好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