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新区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和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区委“一四四六”总体发展思路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进促稳、先立后破,锚定“走在前、开新局”,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助力全面实施“十三大创新突破行动”,依法履职尽责,做实研究型审计,着力揭示重大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体制机制障碍和制度漏洞,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依法对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是持续聚焦预算管理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重点围绕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管理使用、区级重点支出资金合规效益、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等方面,对区财政局具体组织的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进一步拓宽审计广度,首次将区委常委部门及功能区列入审计范畴,重点选取8个部门单位同步开展预算执行审计,促进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
二是持续关注财政风险管控,助力财政平稳运行。围绕财政增收难度加大、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着力加大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审计力度,分别对专债使用偿还、基层“三保”支出保障、库款保障规模及变动趋势、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重点审计。通过省、市、区三级联动、本级和部门预算执行内部联动审计的方式,着力摸清财政家底,推动筑牢安全防线,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三是持续推动重大政策落实,支持经济恢复发展。以区中心工作任务为着力点,立足民生保障、城市更新和高质量发展,重点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残疾人托养、新冠疫情防控、临时用地、旧城旧村和老城基础设施项目提升改造、招商引资房租减免及高质量就业等政策落实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或跟踪审计调查。不断推动保障重大政策、重点项目落地见效,助力经济回升向好发展。
四是持续深化国有资产监管,促进资源高效统筹。依托预算执行审计、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着重关注国有资产报告编制情况、公务用车等资产配置状况、公物仓运行管理模式以及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利用效果等方面,力争通过揭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不扎实、不到位的问题逆推相关部门单位高效统筹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国有资产安全。
五是持续创新审计整改机制,保障整改有力有效。持续做好审计监督“下半篇”文章,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一方面,首次落实审计整改约谈机制,对未及时整改、整改不力的部门单位逐一提醒谈话,敲响警钟。另一方面,结合我区综合绩效考核工作有关要求,参照上级审计机关有关做法,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考核,对重点减分事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力”部分制定了考核实施细则,以硬指标提升审计整改成效。
本次审计期限内,区审计局共组织完成各类审计项目34个,审计查处各类问题244个,涉及问题金额234.62亿元,提出审计建议125条,审减工程结算造价6.6亿元,综合审减率12.3%,向有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2项。审计在维护财经秩序稳定、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级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2023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231.8亿元、收入总计343.6亿元,支出235.76亿元、支出总计325.47亿元(不含结转支出);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实现140.48亿元、收入总计260.03亿元,支出203.58亿元、支出总计238.49亿元(不含结转支出);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实现1.99亿元,支出1.29亿元;区级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实现21.87亿元,支出22.21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以财政保障全区各项工作稳中求进为根本,重点推进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及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优先保障重点领域和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进一步严格防控财政运行风险。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方面。未编制供热配套费投资计划及实施方案,部分污水处理厂未经环保验收即投入使用并支付污水处理费,确定污水处理运营服务费未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城市再生水利用率未达省定标准,未联网动态监控污水处理工作等。
二是财政资源统筹及运行风险管控方面。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未细化612418万元,部分预算编制不精准、不到位、涉及调整资金985091.18万元,上级专款项目167188.29万元未执行,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下年规模过大、涉及预算资金215444.7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精准、不到位,未收缴入库拖欠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海域使用金收入64783.88万元,未及时征收供热配套费583.18万元,1个专债项目进展缓慢、499万元资金结存代管三方监管账户未使用等。
三是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及绩效管理方面。3个部门单位超编配置公务用车23辆,公物仓日常管理不规范、不到位,部分部门单位一般性支出压减力度不够、较2022年多支出347.21万元,13个部门单位136个项目未编制预算绩效目标,8个部门单位38个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不完整、不精确,项目库建设和管理使用不规范、不到位等。
四是财政信息化建设使用方面。直达资金下达未做标识、项目名称及代码不一致,地方财政监管系统“三保”支出填报范围不精准、数据不准确、较会计账套多89464万元,2个单位业务系统未登记资产58.69万元,4个部门单位资产系统资产处置金额与财务系统资产处置金额不一致、相差365.3万元等。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8个部门单位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单位会计核算和财务收支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为合规。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重大政策及重点项目实施情况方面。部分部门单位未足额兑现加快培育高成长民营企业扶持政策区级奖励资金,未有效监控新春消费券活动剩余资金按期退回,未及时完成省级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对受托管理的事业单位重大经济决策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未严格落实过紧日子政策要求、年底突击充值加油卡等。
二是预算编制执行及决算方面。1个部门预算编制不精准不到位、期间调入调出71655.21万元,1个部门未按规定程序调整预算79.11万元,2个部门单位的10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为0,1个单位公务用车租赁未履行平台审批手续、且车辆未纳入平台管理,1个单位组织实施的数字化转型项目未达预期目标,1个单位决算数据不准确等。
三是国有资产及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2个部门因未及时办理资产调拨处置手续、未按规定进行财务核算等导致421.45万元资产账实不符,部分部门单位未及时拨付市级科技专项资金2710万元,未收回已注销企业扶持资金19.53万元,部分项目考核指标缺失、资金绩效考核缺位、未按照协议履行验收程序等。
四是单位内部管理方面。4个部门单位38.78万元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报销不规范,2个部门单位环境整治劳务费、司法救助资金共计36.65万元决策支付程序倒置,1个单位8.4万元印刷服务采购验收人数不合规、材料库存管理缺失等。
二、政策跟踪及专项调查审计情况
(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对区2022年1月至2023年10月残疾人托养政策、招商引资房租减免政策以及2023年1月至8月专债资金项目管理使用等相关内容进行了审计。截至2023年10月,全区共有托养服务机构9家,享受托养服务残疾人635名;“五大中心”招引企业入驻43558.63平方米;2023年1月至8月新增政府专债资金810000万元,涉及项目63个。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单位能够稳步落实残疾人托养及招商引资房租减免政策,推进新增专债项目实施。发现的主要问题:尚未制定区级残疾人托养管理实施细则,未落实残疾人日间托管政策,区域间残疾人托养政策执行不均衡,1家托养机构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托养补贴资金,1个单位未规范管理房屋租赁及企业合作入驻协议,入驻企业考核合格率低、招商引资短期成效不显著,对企业考核执行管理不到位等。
(二)新冠疫情防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对区2020年至2022年新冠疫情防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2020年1月至2023年6月,全区共筹集疫情防控资金285084.03万元,截至2023年6月末共发生支出372277.79万元(不含减免房租和上级未核定的疫苗、接种费)。审计结果表明,各相关部门能够较好地贯彻落实疫情防控相关决策部署,并完成各项任务。发现的主要问题:多计隔离酒店住宿费10.31万元、且结算口径不统一,未及时分配使用疫情捐款和专项党费53.64万元,2个部门单位未按规定网上公布防疫物资应急采购项目46718.57万元,365.5万元医疗设备发放不及时,19辆救护车和部分办公设备采购后闲置、涉及资金373.14万元,核定隔离酒店费用的原始资料未经专班人员审核等。
(三)部分临时用地政策落实及相关资金管理情况审计
对区2018年至2022年部分临时用地政策落实及相关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期间内,市、区国土部门共审批临时用地531笔、累计占地9443.51亩;占地费用15143.34万元、恢复或复垦保证金5372.08万元、返还恢复或复垦保证金334.48万元;累计缴纳耕地占用税7025.22万元。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基本依法依规履行了审批、保证金收取等手续,并对临时用地到期后的管理状况进行监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个别功能区、乡镇临时用地审批政策、合同签订执行不到位,13个临时用地用途与约定不符,43个临时用地超期使用,部分临时用地复垦验收量不足、验收标准低,26个项目少缴纳复垦保证金274.96万元,部分单位在缺少土地复垦验收合格报告的情况下返还复垦保证金215.28万元,涉税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机制建立相对滞后、共享配合机制未实现闭环管控等。
(四)推动高质量就业政策落实以及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情况审计
对区2022年1月至2023年9月推动高质量就业政策落实、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期间内,共安排投入相关就业和人才专项配套资金57467.16万元,截至2023年9月,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360.45万元,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资金结存2.17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全区推动出台了一系列稳就业政策措施,开展了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举办了系列招才引智活动,推进高质量就业政策落地见效。发现的主要问题:未完成“梧桐树”聚才政策汇总梳理及更新,部分就业创业人才等线上平台应用效果不佳、重点人才需求目录未及时更新,1个部门未及时清退未开展业务的见习基地,未按要求对区技师工作室实行动态管理,对2022年度创业创新大赛项目无实质性验收意见,零工市场提升改造等部分工作未推进到位,新就业无房职工住房租赁及人才住房配租配售保障比例偏低等。
(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管理情况审计
对区2020年至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截至2022年末,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83793人,待遇领取人数175244人;2020年至2022年收入合计282610.5万元,支出合计253650.81万元,期末累计结余207470.9万元。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能够推进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助力养老保险政策发挥实效。发现的主要问题:由于重复参保、缴费人员信息错误、殡葬及社保信息未能同步共享等原因多补助、发放养老保险金42.73万元,已归集的被征地保障资金5647.37万元未落实到位,部分镇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审批意见不完整,个别村被征地养老保障资金因土地归属争议未制定分配方案等。
三、自然资源资产履责审计情况
对1个镇1名党政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土地、森林、水等自然资源和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有关事项。审计结果表明,该负责人任职以来,能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发现的主要问题:3份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执行存在抛荒现象,2块设施农用地备案审核复垦措施监管不足,7个网格村田长制公示牌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准确,1个农田建设项目及水厂2483.51万元未及时入账,12家企业无证取水,个别居民林木采伐后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清洁取暖设备安装项目验收工作不规范等。
四、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一)镇街经济责任审计
对2个镇街2名党政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名同志任职期间,能够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加强内部管理监督。发现的主要问题:未专户存储征占地补偿资金5950.9万元,未按规定及时撤销代管村集体资金账户,1个街道7个村改项目逾期、并产生过渡费7215.36万元,1个镇果品种植园项目未达预期收益,智慧安防项目建成后使用效果不佳等。
(二)部门单位经济责任审计
对7个部门单位的6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6名同志任职期间,能够较好地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工作要求,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单位决算未经集体研究决策,未及时修正部分污水处理协议或合同中水量确定标准,地铁征迁工作经费资金分配决策依据不充分、执行不到位,从地铁征迁工作经费中列支视频制作及宣传费28.3万元,4个单位差旅费、培训费及专项资金66.2万元列支不规范,2个单位无偿出借房屋、造成国有资产收益流失等。
(三)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
对5家区属国有企业5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5名同志任职期间,能够较好地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履行经济责任。发现的主要问题:1家企业部分资产处置未经集体决策,1家企业将临时用地对外出租,1家企业长期未开发5宗闲置土地、涉及面积150852.3平方米,2家企业未制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融资成本管控制度,1家企业实收资本2100万元未到位,未收回出租贸易业务利润及违约金170.03万元,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缺失等。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以审计项目为载体,进一步拓展投资审计的广度和深度,重点关注政府投资建设领域制度执行、政策落实、投资绩效等方面,着力推动建设单位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提升项目建设水平,促进重点项目规范、有序建设。对西部老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2022至2023年旧城旧村改造建设推进、迁建港头臧小学、泊里中心卫生院综合病房楼以及石化区消防栓改造等5个工程项目进行了审计,同步完成结算审计项目83个,共审计工程建设资金53.5亿元,审减工程结算造价6.6亿元,综合审减率12.3%,促进建设单位收回超付工程款2673.74万元。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手续基本完善,工程管理基本合规。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建设程序履行及合同管理方面。1个村庄拆迁改造项目未批先建、未取得合法土地手续即开工建设,2个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及时办理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审批手续,2个拆迁改造项目未按规定履行现场清点核实程序,3个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23个工程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部分合同签订管理不规范等。
二是项目建设管理方面。村居改造配套制度不完善、到期后未跟进出台新文件,1个项目未编制施工图预算,2个项目未完成施工图设计先行施工,3个工程部分内容未按图施工、未达到设计要求,1家项目公司未及时提交建设期履约保函,1个项目未对变更后新增材料进行认价,3个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后未及时进行竣工结算等。
三是工程财务管理方面。1个项目分包工程超付工程款2673.74万元,1个部门拖欠ppp项目政府付费2186.5万元,3个项目结算单位多计工程价款42117.79万元,1个街道在1个拆迁改造项目中未对工程进度款拨付情况进行审核且未对安置补偿协议盖章见证、未充分履行项目管理职责等。
六、审计查出问题处理情况
本报告反映的是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区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提出了整改要求。工作中,我们全力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全面加强和改进审计整改工作,针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共向区委、区政府呈报审计专报2篇,区领导批示2篇,向上级审计部门呈报呈阅件2篇。本次审计指出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正积极整改,我们会持续跟踪督促,具体整改情况将进行专题报告。
七、审计建议
(一)健全完善配套体制机制,促进政策高质量落实。深入研究把握上级文件核心要义,充分考虑新旧配套政策统筹衔接情况,围绕区级部门单位主责主业,细化部门单位职责分工,精准制订、完善规范区级配套政策;同时严格部门单位职责履行,明确政策执行主体,健全责任追究机制,确保重大政策、重点项目及时、准确落实到位。
(二)深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助力财政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促进预算执行和资金支付规范化;健全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加快推进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规范健全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统筹做好财政及部门中期财政规划衔接;强化提升公物仓使用管理,统筹盘活存量资产资源,提高现代财政治理效能。
(三)加力化解重大经济风险,保障经济高质量运行。建立与新区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完善专项债券穿透式监测,严控专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实现预期收益和平衡;拓宽财政增收渠道,统筹盘活财政收入,提升库款保障能力,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全力保障重点民生领域支出,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塑强经济回稳发展正预期。
(四)统筹抓好信息系统管理,强化数据高质量应用。抓好预算管理一体化等有关信息系统应用管理,统筹做好系统内外、内部版块间衔接工作,助力提升预决算编制管理、项目库使用管理、直达资金监控管理等质效水平。拓宽信息系统数据应用的广度和深度,推动资产、债务、单位资金管理与一体化系统深度融合,实现资金从预算安排源头到使用末端全过程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