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功能区管委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管区,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为确保全区政策统一,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区政府对全区2017年5月31日前发布的区级政府规范性文件及管理制度进行了集中清理。经研究,决定保留173件,已失效79件,废止212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保留的173件区级政府规范性文件及管理制度(见附件1),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继续实施,直至有效期届满或出台新文件等原因失效。
二、对已失效的79件区级政府规范性文件及管理制度(见附件2),自有效期届满之日或者新文件规定废止之日起已自动失效。
三、对废止的212件区级政府规范性文件及管理制度(见附件3),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四、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自动失效。制定机关应当于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进行评估,认为需要继续执行的,需重新登记、编制登记号、公布;或者通过发布续期通知来明确新的有效期;需要修订的,按照制定程序办理。
附件:1.
2.
3.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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