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功能区管委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管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加强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管委对2021年4月30日前发布的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及管理制度进行了集中清理。主要对滞后“放管服”改革、不符合改革要求、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制约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产权保护和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和有关规定进行清理,做到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与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相适应。经研究,决定保留176件,已失效26件,废止10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保留的176件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及管理制度(见附件1)继续实施,直至有效期届满或出台新文件等原因失效。
二、已失效的26件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及管理制度(见附件2),自规定作废或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停止执行。
三、废止的10件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及管理制度(见附件3),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四、实施文件的责任单位应当对保留的规范性文件于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进行评估,认为需要继续实施的,需重新登记、编制登记号、公布;或者通过发布续期通知来明确新的有效期;需要修订的,按照制定程序办理。
附件:
1. 保留的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及管理制度目录
2.已失效的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及管理制度目录
3. 废止的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及管理制度目录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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