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功能区管委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管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新区规范性文件与民法典的衔接工作,并对滞后“放管服”改革、不符合改革要求、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制约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进行清理,做到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与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相适应。新区对2020年7月31日前发布的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及管理制度进行了集中清理。经研究,决定保留199件,已失效58件,废止10件,拟修改2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保留的199件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及管理制度(见附件1)继续实施,直至有效期届满或出台新文件等原因失效。
二、对已失效的58件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及管理制度(见附件 2),自规定作废或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停止执行。
三、对废止的10件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及管理制度(见附件3),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四、对拟修改的2件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及管理制度(见附件4),由职能部门按程序进行修改、整合。
五、实施文件的责任单位应当对保留的规范性文件于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进行评估,认为需要继续实施的,需重新登记、编制登记号、公布;或者通过发布续期通知来明确新的有效期;需要修订的,按照制定程序办理。
附件:1. 保留的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及管理制度目录
2. 已失效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及管理制度目录
3. 废止的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及管理制度目录
4. 拟修改的区级规范性文件及管理制度目录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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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