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时间:2021年6月29日上午
会议主持人:新区管委主任、区长周安同志
会议出席人员:顾清弥、高嵘、隋斌、张磊娜、管学锋、邵睿、韩千钧、周诚、孙涛、刘记军、赵钧荣、王本剑、王福生、刘雯、高勇、赵英杰
各功能区、各镇街负责人,区发改局、司法局、财政局(国资局)、审计局、新闻办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相关议题。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协办公室负责人和部分市民代表应邀列席会议。
列席媒体单位:青岛西海岸报、区广播电视台
会议议定有关事项:
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情况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汇报意见。强调,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税务部门,是国家征管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全局角度深刻认识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重大意义,牢牢把握征管职责划转工作要求,明确总体目标,紧盯关键节点,坚持稳字当头,整体谋划、分级组织、分步实施;要坚持服务水平不降低、支出保障不改变工作要求,围绕全区大局,提前谋划工作措施,丰富资金投资渠道,确保土地收入正常有序入库,保证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区财政、税务、自然资源、审计等部门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协作配合,统筹开展收支管理、监督落实工作,确保征管职责划转期间政府运行有序、社会平稳安定,实现同心、同向、同力、同行的协同共治新格局。
二、《关于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试点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汇报意见。强调,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是新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应对气候变化一系列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抢抓发展机遇,积极应对挑战,从服务落实国家战略的高度认识和推进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先行先试、大胆探索。要用好试点带来的宣传效应和国家赋予的政策优势,大力引进专业绿色金融机构,支持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发绿色金融产品,充分放大金融工具助推作用,努力开拓富有西海岸特色的实践路径,为国家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会议确定:
(一)周诚同志牵头,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
1. 根据会议研究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按程序提交新区工委印发实施。
2. 7月底前编制完成《气候投融资试点实施方案》,明确细化各项工作责任单位及任务书、时间表。
(二)隋斌、周诚同志牵头,区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国际经济合作区、董家口经济区、金融科创区及金融、海洋等相关单位,梳理现有绿色经济、蓝色海洋、金融科创等“碳达峰、碳中和”领域工作开展情况、重点项目洽谈合作情况等,形成综合汇报材料,报新区管委专题研究。
(三)区财政局(国资局)负责,按程序将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经费及《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追加列入区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度部门财政预算。
三、《关于<青岛西海岸新区“四上”企业培育发展扶持奖励办法>起草情况的汇报》(简称《办法》)
会议原则同意汇报意见。强调,区统计、财政、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加强奖励政策的宣传推广和实施管理,多措并举,进一步增强企业做大做强的积极性、主动性,激发企业稳定发展的持久力;各功能区、镇街要做好企业“一对一”精准走访,让更多企业尽早知晓政策、尽快享受政策,加快新区“四上”企业梯队发展。
会议确定,区统计局负责,根据会议研究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办法》,按程序印发实施。
四、《关于<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用地保护线管理办法>(汇报稿)起草情况的汇报》(简称《办法》)
会议原则同意汇报意见。强调,保护工业用地对新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保障和支撑作用。各功能区、镇街、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工业用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加强工业用地规范管理和节约集约利用,加大闲置低效土地处置力度,切实提升土地产出效益。要结合新区城市定位和产业发展需求,充分借鉴国内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加快推进产城融合发展,加强产业定向选择,积极引进优质都市型工业项目,不断提升新区产业水平。要切实提升土地产值,盘活存量闲置低效用地,鼓励引导权属单位对闲置厂房进行整体改造提升,为工业发展留足空间。
会议确定,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根据会议研究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办法》,按程序印发实施。
五、《关于成立青岛国际海洋产业资本咨询委员会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汇报意见。强调,经略海洋是新区承担的重大国家战略,成立青岛国际海洋产业资本咨询委员会,对新区海洋领域聚人、聚智、聚力,与国际深度融合,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各相关单位要主动对接、积极配合,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充分挖掘和利用委员丰富资源,吸引更多海洋产业、资本、服务、人才加速在新区集聚,引进一批海洋行业龙头企业和涉海重大项目,加快推进海洋产业强链补链。融控集团要加强市场化运作,有效发挥委员会专业平台的投资评估和项目筛选作用,为新区海洋产业发展提供全方位保障。
会议确定:
(一)区商务局负责、海洋发展局配合,根据会议研究讨论意见,按程序发起设立青岛国际海洋产业资本咨询委员会,并持续做好跟踪绩效评价工作,每年将执行情况报新区管委。
(二)区财政局(国资局)负责,做好相关资金保障工作。
六、《关于国资国企2021年上半年重点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汇报意见。强调,各区属国企要牢记使命、担当作为,在思想、行动上与工委管委始终保持目标一致、认识一致、方向一致,进一步理顺职能职责,找准发展方向,把企业发展与全区发展定位、产业培育方向、城市品质提升结合起来,不断推动企业专业化、市场化发展;要清醒认识发展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总结经验、查摆问题、补齐短板、鼓足干劲,继续在固定资产投资、基金招商、财源建设等方面发挥优势,盘活资金、资产、资源,不断提升企业运营质量和效率。三大控股集团要进一步提高人员管理能力和专业能力,打造一支素质优良、专业过硬的人才队伍;要加强风险防控意识,依托各自领域专业人员作出专业判断,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区财政、国资、审计等部门要持续加强国资国企监管审计力度,完善监管制度体系建设,明晰管理运行监督责任,优化资源配置投入,增强区属国企竞争力、创新力、抗风险能力,不断支持国企做强做优。
会议确定,区财政局(国资局)负责,三大控股集团配合,围绕新区产业布局,研究控股集团间支撑发展协同工作机制。
会议强调,对以上事项,各有关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办理。
会议出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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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视频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