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时间:2021年9月1日上午
会议主持人:新区管委主任、区长周安同志
会议出席人员:顾清弥、高嵘、隋斌、张磊娜、管学锋、邵睿、韩千钧、周诚、孙涛、赵钧荣、王本剑、苏银璋、王福生、刘雯、高勇、赵英杰
各功能区、各镇街负责人,区发改局、司法局、财政局(国资局)、审计局、新闻办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相关议题。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协办公室负责人应邀列席会议。
市民代表:郭丰利、田丽华
列席媒体单位:青岛西海岸报、区广播电视台
会议议定有关事项:
一、《关于<青岛西海岸新区城乡社区网格化治理服务暂行办法>起草情况的汇报》(简称《暂行办法》)
会议原则同意汇报意见。强调,制定出台社会治理相关办法,是在全省率先制定网格治理规范性文件的有益探索,对新区优化网格化治理、促进规范化建设、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具有重要作用。各部门单位要以此为契机,提高思想认识,密切配合、齐抓严管,确保工作出实效、出经验,推动新区社会治理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区社会治理中心要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的优势,及时发现城市发展过程中反映出的各类问题,督促属地及时处置;要加强网格员业务能力建设,增加培训频次,丰富培训内容,打造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队伍;要建立健全奖惩机制,通过树立典型、通报表彰、经历认定等方式,全面提升网格员归属感、认同感和荣誉感,不断提高工作积极性,增强岗位忠诚度,确保人员留得下、用得好。
会议确定,区社会治理中心负责:
(一)根据会议研究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暂行办法》,按程序印发实施。同时,全面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二)梳理汇总基层网格提报的各类问题及数量,按照行业领域、部门属地等,逐一分类、精准研判,认真查找问题根源,明确解决路径,相关情况报新区管委。
二、《关于国有划拨用地基准地价成果编制情况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汇报意见。确定,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根据会议研究讨论意见,按程序公布实施。
三、《<关于加快建设半岛区域医疗中心的实施意见>起草情况的汇报》(简称《实施意见》)
会议原则同意汇报意见。确定,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根据会议研究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意见》,按程序提交工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时,加强与省市主管部门沟通对接,全力争取在半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中给予新区支持。
四、《关于<青岛西海岸新区2021年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起草情况的汇报》(简称《实施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汇报意见。确定:
(一)区司法局负责,根据会议研究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方案》,按程序印发实施。同时,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争取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中给予新区支持。
(二)区司法局牵头,各责任单位负责,9月6日前完成相关材料提报工作。
五、《关于<区属企业出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起草情况的汇报》(简称《办法》)
会议原则同意汇报意见。强调,加强区属企业出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对防范国有资金出资风险、明确出资产业导向具有重要作用。各部门单位要在招商过程中,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加强基金项目专业化筛选,重点关注基金投资新区比率和规模,优先选取成长性好、对新区发展具有带动作用的基金项目,并抓牢抓好落地后协议的执行落实。要在提高基金投资规范性、专业性和项目效益性等方面,统筹把握管控与发展的关系,研究完善《办法》出台后新老协议的执行办法、实施路径,促进基金良性有序发展。要充分考虑财政、区属企业的资金、风险承受能力,保持政策执行弹性,做好与其他政策文件的协同配合,增强实施效果。管委各分管领导要加强分管领域基金使用的学习研究,分析论证使用范围,提出专业性意见建议。区财政、国资部门要建立健全企业领投、政府引导的投资模式,积极吸纳社会资本、省市引导基金参与基金组建;要发挥政府基金在基础设施、社会民生项目上引导支持作用,加强对基金项目现状的梳理分析,研究探讨依托区属企业进行市场化出资的运作模式,逐步实现投入产出良性循环;要整合社会资源和专家力量,加强基金项目的专业研判和风险管控。各控股集团、城发集团要充分发挥团队专业优势,专注市场化招商,放大投资灵活优势,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会议确定,区财政局(国资局)负责,根据会议研究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办法》,按程序印发实施。
会议强调,对以上事项,各有关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办理。
会议出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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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视频解读:
专家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