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功能区管委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管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经新区管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并报工委(区委)同意,现将新区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列入目录清单管理的决策事项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按程序组织第三方开展决策效果评估工作。承办部门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本目录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凡属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均需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并于年底前一并纳入重大决策目录清单,同时各单位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将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及政务公开工作考核。
附件:青岛西海岸新区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附件
青岛西海岸新区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牵头单位 |
1 |
青岛西海岸新区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实施办法 |
住建局 |
2 |
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加强高层工业楼宇项目管理的意见 |
工信局 |
3 |
青岛西海岸新区依港管船实施办法 |
海洋发展局 |
4 |
青岛西海岸新区科研综合体分割转让管理办法(试行) |
自然资源局 |
5 |
西海岸新区优化居住建筑品质的七条措施(试行) |
自然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