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青发〔2019〕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青政办字〔2018〕37号)文件要求,区卫健局会同工委政法委起草了《青岛西海岸新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用以指导和规范全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二、文件拟定过程
区卫健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在各部门提报材料、借鉴外地做法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组织起草文稿。起草过程中,工委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顾清弥,管委副区长张磊娜 多次召集会议研究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初稿形成后,征求了工委政法委、工委编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区总工会、开发区公安局、黄岛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意见,请区法制部门进行了合法合规性审查,根据反馈意见修改文稿,对未采纳的意见与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并形成一致意见后,分别于2020年5月8日和5月20日提交区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和工委区委第150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文稿后,送工委区委办公室、管委区政府办公室审签。
三、重要内容介绍
《工作方案》共三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第二部分为主要措施,共提出了“建设一个中心、构建一套网络、打造一支队伍、建立一套机制、提升一个层级”五项措施,全面提升新区社会心理服务水平。第三部分为加强组织领导,从“政策扶持、示范引领、督导评估”等三个方面提出要求。
文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