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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及承担机构名录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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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2020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及承担项目服务机构进行公示的通知

  根据《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青岛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鲁卫函[2019]366号文件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和2019年度村卫生室校验情况,现对2020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及承担项目服务任务机构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12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咨询科室:基层卫生健康科,联系电话:86113531。

  根据国家规范,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纳入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珠海街道目前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任务由第二中医医院承担;泊里镇中心卫生院升级为第三人民医院,继续承担泊里镇辖区的服务任务。承担服务任务的机构名单见《青岛西海岸新区承担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机构名单》(附件)。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为辖区内常住居民(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免费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并根据重点人群管理随访情况及时更新档案信息。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二)健康教育

  开展健康教育印刷资料发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播放、举办健康教育讲座、开展健康咨询活动、更新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等活动,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知识,宣传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慢性非传染性及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宣传应急处置、防灾减灾、家庭急救、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等知识。

  (三)预防接种

  对辖区0~6岁儿童,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进行常规接种;对重点人群免费接种出血热疫苗;根据传染病控制需要,开展乙肝、麻疹、脊灰等疫苗强化免疫或补充免疫、群体性接种和应急接种;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时,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的要求进行处理和报告。

  (四)孕产妇健康管理

  为辖区内孕产妇在孕13周前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在孕早期、孕中期(孕16~20周、21~24周各1次)、孕晚期(孕28~36周、37~40周各1次)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在产妇出院后1周内开展1次家庭访视,在产后42天开展1次健康检查。孕期健康管理内容包括健康教育和指导、健康状况评估、产前筛查、生活方式指导、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高危孕产妇早期识别和转诊等,产后访视内容包括健康检查、恢复情况评估、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转诊等。

  (五)0-6岁儿童健康管理

  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在新生儿家中进行1次访视,同时进行产后访视;为辖区内0~6岁儿童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分为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婴幼儿健康管理、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询问喂养(膳食)、患病、预防接种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发育评估、心理行为智力发育评估、听力筛查、视力筛查等,开展科学喂养(合理膳食)、生长发育、疾病预防、预防伤害、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转诊等。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

  每年为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是通过问诊及老年人健康状态自评,了解其基本健康状况、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体格检查项目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肺部、心脏、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等。辅助检查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空腹血糖、血脂、心电图和腹部b超检查等。健康指导内容包括告知评价结果,对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患者纳入管理,发现异常的及时转诊,进行健康生活方式以及疫苗接种、骨质疏松预防、防跌倒措施、意外伤害预防和自救、认知和情感等健康指导。

  (七)慢性病患者管理

  包括高血压患者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两项。

  1、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对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患者纳入健康管理,主要服务内容包括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健康体检。每年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的随访,了解相关情况,进行分类干预。每年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体检内容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判断。

  2、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对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纳入健康管理,主要服务内容包括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健康体检。每年提供4次免费空腹血糖检测,至少进行4次面对面随访,并进行相应的分类干预。每年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体检,体检可与随访相结合。体检内容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空腹血糖、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判断。

  (八)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将辖区内常住居民中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管理,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信息管理、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健康体检。收集患者疾病诊疗相关信息,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填写《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每年至少随访4次,并进行危险性评评估,开展分类干预。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征得监护人与(或)患者本人同意后,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体检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压、体重、血常规(含白细胞分类)、转氨酶、血糖、心电图。

  (九)肺结核健康管理

  将上级专业机构确诊并转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肺结核患者纳入管理,主要服务内容包括第一次入户随访、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结案评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到上级专业机构管理肺结核患者的通知单后,在72小时内访视患者。督导患者按时服药。对出现药物不良反应、并发症或合并症的患者,立即转诊,2周内随访。当患者停止抗结核治疗后,对其进行结案评估。同时将患者转诊至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转归评估,2周内进行电话随访,了解是否前去就诊及确诊结果。

  (十)中医药健康管理

  包括老年人和0-36月龄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两项。

  1、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每年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按照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前33项问题采集信息,根据体质判定标准进行体质辨识,并将辨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根据不同体质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

  2、0-36月龄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具体内容包括: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在儿童6、12月龄给家长传授传授摩腹和捏脊方法,在18、24月龄传授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36月龄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

  (十一)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协助专业机构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登记、信息报告、处理;结核病和艾滋病患者的宣传、指导、管理等服务等。

  (十二)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包括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新增职业卫生监督协管,主要是巡查辖区内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行业领域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情况,及时报告发现的问题隐患,协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查处违法行为,此项根据上级安排执行。

  二、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一)地方病防治

  咨询科室:公共卫生科,联系电话:86988033。

  主要内容:碘缺乏病防治、水源性高碘地区监测、地方性氟中毒防治、大骨节病防治、克山病防治,防治体系建设、地方病防治宣传等。

  (二)职业病防治

  咨询科室:公共卫生科,联系电话:86988033。

  主要内容:完成《山东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7-2020)》各项任务和指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监测、重点职业病监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非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等。

  (三)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

  咨询科室:公共卫生科,联系电话:86988033。

  主要内容:疾病监测、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和其他监测3类。其中疾病监测包括重点传染病监测、麻风病监测、疟疾及其他寄生虫病防治监测、人禽流感及sars防控监测等;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包括青少年烟草流行监测、伤害监测、饮用水和环境卫生及学生常见病监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妇幼卫生监测等;其他监测包括医疗服务成本价格监测网络和居民健康素养监测等。

  (四)人禽流感、sars防控项目管理

  咨询科室:卫生应急科,联系电话:85162303。

  主要内容:及时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追踪、排查和疫情处理;开展专业人员轮训、督导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职业暴露人群的血清学和环境标本病原学监测,开展禽流感病毒核酸检测能力考核,提高实验室对禽流感病毒核酸的检测能力和水平;对普通大众进行人禽流感和sars相关防控知识的健康教育,降低其暴露和感染风险。

  (五)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工作规范

  咨询科室:妇幼健康科,联系电话:86161162。

  主要内容:为35-64岁农村妇女进行免费宫颈癌检查和乳腺癌检查,普及“两癌”防治知识,增强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技能,提高“两癌”早诊率。

  (六)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管理工作规范

  咨询科室:药具管理站,联系电话:86176992

  主要内容: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主要包括集中采购、逐级存储和调拨、发放、咨询服务等

  (七)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工作规范

  咨询科室:妇幼健康科,联系电话:86161162。

  主要内容:为准备怀孕的农村生育妇女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免费增补叶酸,开展叶酸补服督导、随访和登记,预防和减少神经管缺陷的发生;以预防神经管缺陷为重点,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

  (八)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

  咨询科室:妇幼健康科,联系电话:86161162。

  主要内容: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追踪随访等19项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九)健康素养促进

  咨询科室:健康管理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5162316;

  健康宣教中心,联系电话:86176026。

  主要内容: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开展健康促进场所建设、健康科普宣传、健康巡讲、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健康教育、健康素养监测等活动;推动无烟环境建设,巩固无烟卫生机构及无烟学校建设,开展吸烟和二手烟危害相关知识宣传等。

  (十)国家随机监督抽查项目

  咨询科室:公共卫生科,联系电话:86988033。

  主要内容: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要求,全面做好卫生健康领域的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包括公共卫生监督、传染病防治和消毒产品监督、医疗卫生监督等。

  (十一)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工作规范

  咨询科室:健康产业中心,联系电话:86166558。

  主要内容:一是为60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二是为60岁及以上部分失能、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

  (十二)人口监测项目工作规范

  咨询科室:家庭发展科,联系电话:86161579。

  主要内容:村(居)卫生健康专(兼)职人员结合日常卫生健康服务,及时采集、核对辖区全员人口基础信息,登记人口信息,协助完成信息的录入及更新;根据上级反馈以及部门共享获得的人口变动信息,及时核实确认和登记,并完成全员人口基础信息的录入或更新。

  (十三)卫生健康项目监督

  咨询科室:财务中心,联系电话:86163805。

  主要内容:按照财政部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落实对卫生健康项目的预算绩效管理,在事前、事中、事后等方面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活动,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项目规范管理和顺利实施,确保群众受益,包括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目标监控、年度绩效评价、绩效结果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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