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次常务会关于《关于〈青岛西海岸新区农村清洁取暖改造三年实施方案(2022-2024年)〉起草情况的汇报》议题解读的如下:
一、议题背景
2022年,青岛市被住建部列为国家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根据青岛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青岛市冬季取暖项目实施方案(2022-2024)》文件规定,计划利用3年时间对全市范围内的农村居民清洁取暖实现应改尽改。
二、主要内容
(一)目标任务。利用2022—2024年三年时间对全区11.5万户具备清洁取暖改造的农村居民全部完成改造,其中:2022年已经完成改造3.1万户,2023年、2024年计划分别完成改造4.2万户。
(二)补贴政策。参照青岛市相关建设和运行补贴标准。1.分散式电代煤:2匹(含)—3.5匹的热风机补贴4000元/户,3.5(含)匹以上的热风机、热水机补贴5000元/户;每个采暖期按照最高600元/户进行运行补贴。2.分散式气代煤:共计补贴9000元/户,供热设施(含一台燃气壁挂炉加两组散热器)补贴最高5000元/户,燃气管网建设最高补贴4000元/户;每个采暖期按照最高600元/户进行运行补贴。3.既有农房节能改造:按照不超过中标价格的标准进行补贴,最高补贴7000元/户。
(三)资金保障。“电代煤”、“气代煤”补贴资金按照中央、市级、区级财政1∶1∶1的比例分担,“农房节能改造”补贴资金按照2.5∶1∶1.5的比例分担。由区清洁取暖建设办公室每年提报清洁取暖改造补贴资金预算,区财政局统筹安排资金拨付。
(四)重点事项。“气代煤”补贴标准较此前大幅增加。《青岛市冬季取暖项目实施方案(2022-2024)》将“气代煤”改造补贴由之前的3000元/户增至9000元/户,我区前几年已经实施“气代煤”改造2861户,涉及隐珠、珠海、张家楼、琅琊、铁山、大场、滨海、泊里等多个镇街,已经按3000元/户的标准发放补贴。相关镇街要提前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三、工作措施(或下一步措施)
会议研究通过后,区城市管理局将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农村清洁取暖改造三年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正式文件以及政策解读,一并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密切关注社会反映,及时解答疑问。
四、需会议研究决策事项
会议要求,要结合群众不同需求,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完成时限、改造目标和标准等内容,建立工作台账,确保逐项落实到位;各镇街要把安全第一的意识贯穿于改造全过程,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区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各镇街要广泛开展清洁取暖宣传进村入户活动,将取暖设备使用方法、清洁取暖的知识送进千家万户,切实增强群众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