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次常务会关于《关于<青岛西海岸新区西岸前海湾区建设全国美丽海湾工作方案>起草情况的汇报》议题解读的如下:
一、议题背景
根据《青岛市“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西岸前海湾区应于“十四五”期间完成全国美丽海湾建设工作。西岸前海湾区包含石雀湾、唐岛湾、灵山湾、里岛湾、胡岛湾、鱼池湾6个海湾,岸线总长度约95.8公里,海域面积约356平方公里。为做好建设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美丽海湾建设基本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青岛西海岸新区西岸前海湾区建设全国美丽海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明确了总体目标、建设条件、建设范围、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工作要求,明确了12项重点措施和工程项目
三、工作措施
(一)收集上报建设资料。按照建设要求及指标体系内容,收集汇总我区相关工作材料,拍摄现场视频、图片等影像资料,并对整治前后视频资料进行编辑,形成建设材料。
(二)保障海湾环境质量。实施陆海统筹、河海共治,严格落实“湾长制、河长制”工作要求,近岸海域监测站位水质全部达标;严格落实环卫工作机制,及时清理海湾范围内垃圾、漂浮物、浒苔,确保海面无明显漂浮垃圾。
(三)建设鱼鸥翔集海湾。加强海湾自然岸线、湿地、海洋公园等海洋保护地保护,加大互花米草等外来入侵物种防范治理力度,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实施海洋碳汇工程,保障渔业资源达到可持续利用,做好海洋灾害预警工作。
(四)打造人海和谐环境。提升亲海环境品质,湾区海水浴场垃圾收集率100%,积极开展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监测,规范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机制建设,依法公开生态环境信息,积极开展海湾保护宣传教育和公益活动。
(五)环境执法监督管理。强化海岸线及海上执法检查,加强海湾建设监管,做好限养区养殖管理,强化围填海监管,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行业监管,严查工业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严防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六)保障建设费用。美丽海湾技术方案编制、现场视频照片拍摄、图片收集、宣传报道、展板制作、专家评审、现场迎检等建设费用,由区财政资金支付,据实结算。
四、需会议研究决策事项
《工作方案》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按程序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