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功能区管委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管区,管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为加强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到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与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相适应,新区对 2018 年 5 月 31 日前发布的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及管理制度进行了集中清理。经研究,决定保留 173 件,已失效 46 件,废止 7 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保留的 173 件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及管理制度(见附件 1)继续实施,直至有效期届满或出台新文件等原因失效。
二、对已失效的 46 件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及管理制度(见附件 2),自规定作废或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已自动失效。
三、对废止的 7 件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及管理制度(见附件3) ,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四、实施文件的责任单位应当对保留的规范性文件于有效期届满前 6 个月内进行评估,认为需要继续实施的,需重新登记、编制登记号、公布;或者通过发布续期通知来明确新的有效期; 需要修订的,按照制定程序办理。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
2018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