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功能区管委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管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青岛西海岸新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管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
2023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岛西海岸新区
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实施《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助力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创建,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区)和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体群字〔2023〕124号)要求,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锚定“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秉承“办人民满意体育”宗旨,通过采取有效措施,着力破解群众健身难题,形成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同推进、社会动员有力、群众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新格局,助力青岛市争创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全民健身工作组织领导
1.2023年底前,建立青岛西海岸新区全民健身联席会议机制,原则上每年召开全体会议不少于2次,研究解决全民健身重点难点问题,部署全民健身工作开展。〔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直相关部门,各镇(街道)〕
2.制定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推动实施计划落实。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每年的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责任单位:管委办公室、区教体局,各镇(街道)〕
3.高度重视全民健身模范市创建工作。组织保障到位,重视对全民事业资金投入。体育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严格按有关规定用于全民健身工作。〔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各镇(街道)〕
4.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百姓对创建工作知晓度不低于80%。〔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直相关部门,各镇(街道)〕
5.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重视老年人体育工作。支持老年人体育组织发展、健身活动开展和适老化健身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卫健局、区老年体协,各镇(街道)〕
(二)提升群众身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6.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规范体育场地统计。截至2024年底,人均体育场地面积高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和全省平均水平。〔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各镇(街道)〕
7.2024年底前,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公共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各镇(街道)〕
8.2021年以来新建居住区体育设施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
9.截至2024年底,公共体育设施满足“五个一”要求。(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
10.制定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享受补贴的公共体育设施全部实现免费或低收费对社会开放。〔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各镇(街道)〕
11.制定学校体育场馆开放政策文件,具备开放条件的中小学校体育场,在保障正常教育教学及学校其他各项工作秩序的前提下,全部向社会开放,开放比例不低于中小学总数的80%。(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三)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供给
12.响应国家体育总局号召,每年开展全区范围的全民健身主题活动累计不少于6项。〔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直相关部门,各镇(街道)〕
13.坚持多元办赛,强化赛事活动供给,每年举办10个(含)以上竞赛项目的全民健身综合性赛事活动不少于2次。赛事不含学校组织的、以学生为参赛主体的赛事活动。〔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直机关工委、区总工会、区直相关部门,各镇(街道)〕
14.打造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每年组织区级单项品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累计不少于20项;赛事不含学校组织的、以学生为参赛主体的赛事活动。〔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各镇(街道)〕
15.持续开展社区运动会,所辖镇(街)举办社区运动会累计均不少于20个。所辖镇(街)社区运动会,在2023年举办数量的基础上,每年数量不得降低。〔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各镇(街道)〕
(四)加强全民健身指导服务
16.截至2024年底,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不低于50%。〔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直相关部门,各镇(街道)〕
17.持续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截至2024年底,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不低于3人。〔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各镇(街道)〕
18.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活动。辖区参加测验总人次不少于1000人次。〔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各镇(街道)〕
19.建设常态化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2023年修订)合格以上的比例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各镇(街道)〕
20.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活动。每年开展品牌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10次,其中至少6次为“奋进新征程 运动促健康”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团区委、区妇联、区红十字会,各镇(街道)〕
(五)支持基层社会体育组织建设
21.成立区级体育总会。每年组织(含主办、承办、协办等)全民健身活动总数量累计不少于4次。(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22.区级单项体育协会数量不少于市级单项体育协会总数的70%。(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民政局)
(六)持续发展“三大球”
23.做好“三大球”场地统计。每万人拥有“三大球”场地(包括室内场地)不低于9块。〔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自然资源局,各镇(街道)〕
24.建立“三大球”联赛。每年举办足球、篮球、排球项目中至少2项比赛,参赛人数100人以上的赛事不少于4次。〔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各镇(街道)〕
(七)推行全民健身服务智慧化
25.通过国家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开展全民健身工作,将公共体育场馆开放、科学健身指导、赛事活动等方面内容纳入平台管理。〔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各镇(街道)〕
(八)加快体育产业发展
26.建立政府多部门合作的体育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商务局,各镇(街道)〕
27.开展体育产业总规模、增加值数据统计和居民体育消费统计调查。〔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统计局,各镇(街道)〕
(九)推进青少年体育发展
28.举办区级示范性青少年体育活动累计不少于6场,每年组织举办至少3个运动项目的镇街间(或校际)青少年联赛。〔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各镇(街道)〕
29.推进竞技体育运动学校改革,打造特色项目和优势项目,提高科学训练水平。(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30.引入俱乐部(培训机构)开展课后服务或体育训练的中小学校不少于5所。(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31.截止到2024年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不低于50%。(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32.截止到2024年底,建立本地区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台账,完善相关统计数据。(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33.截止到2024年底,至少在1所高中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落实设置教练员岗位。(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十)提升群众对全民健身工作的满意度
34.群众对当地全民健身工作满意度不低于80%。〔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各镇(街道)〕
(十一)特色工作
35.全民健身某个领域作出突出成绩,具备较强的模范带动作用。包括但不局限于:
(1)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出台政策文件,在标准制定、场地设施建设与开放、群众赛事活动举办、科学健身指导、基层群众体育组织建设、群众体育人才培养、社会力量办群众体育等全民健身主要工作方面做出突出成绩或有创新性举措。
(2)长期开展老百姓喜欢的“三大球”群众赛事活动,形成品牌,产生较大影响。
(3)广泛开展群众性冰雪赛事活动,建设冰雪项目场地设施,巩固和扩大“带动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成果作出突出成绩。
(4)推动体卫融合、体教融合、体旅融合、促进体育消费、构建“大群体”格局等方面进行大胆创新,取得良好效果。
(5)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促进国际交往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直相关部门,各镇(街道)〕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成立分管副区长为召集人、各相关部门、镇街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成立创建工作专班,专班设在区教育和体育局,做好组织协调和日常督导,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二)做好任务分解,抓实各项举措。把创建指标和创建任务分解到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各部门,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时限要求,推动各项工作优质、高效落实。
(三)落实资金投入,健全工作保障。各相关部门要统筹利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等渠道,保障公共财政对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城市的投入,进一步健全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体制机制。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引导公众对全民健身事业进行捐赠。
(四)实施专项攻坚,强化目标跟进。对照创建标准,找准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突出工作重点,实施攻坚行动。在群众满意度、场地设施建设等方面进行攻坚,制定专题攻坚行动方案,有针对性地确定攻坚方向,补齐短板,力争取得突破。
(五)加强宣传推广,扩大知晓范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和手机平台,广泛宣传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创建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动员全社会支持参与模范市创建,营造全民健身的良好氛围,形成人人健身、健康人人的良好局面。
(六)实行跟踪督导,全面落实目标。对模范市创建中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定期进行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及时反馈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形成多方协同、上下联动监督的监督机制,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