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人:青岛西海岸新区金融监管局局长 郝永明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为加快新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与对外开放,支撑新区开发建设与产业转型升级,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根据工委管委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统一要求,结合《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青岛市“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和《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牵头编制了《青岛西海岸新区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主要内容
《规划》包括发展基础、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四个部分。
《规划》全面总结了新区金融业“十三五”期间的发展成绩,“十三五”期间,新区金融业稳步发展,金融业态持续丰富,金融服务更加优质,金融风险有效防控,较好地完成预期目标。“十三五”末,金融业增加值达到85.64亿元,年均增速超过8%;银行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2477亿元、2712亿元,新区银证保及地方金融组织达到234家;上市企业达到17家。
《规划》详细分析了“十四五”期间金融业发展环境、面临挑战,提出了“十四五”期间金融业发展思路、目标。“十四五”期间,新区金融业将充分发挥国家级新区、自贸区青岛片区等国家战略优势,深入贯彻实施新区总体发展思路和“一核引领、三点布局、陆海统筹、智变融合”产业规划,牢牢把握金融高质量发展这一主线,以打造唐岛湾总部经济集聚区为核心,强化与自贸区青岛片区联动发展,按照差异化发展的原则,全面推动实施“一个中心、三大特色、三项任务”,即围绕“打造区域性金融中心”一个目标,培育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和自贸金融”三大特色,全面落实“服务实体经济、壮大资本市场、强化风险防范”三项任务,推动“自贸区青岛片区、唐岛湾金融科创区和海洋高新区”三个集聚区发展,加快“企业上市孵化区和中欧环境与气候合作示范区”两个示范区建设,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全力打造面向日韩、辐射黄河流域的区域性金融中心。力争到2025年,金融机构层级逐步提升,各类金融机构达到400家,科技金融、绿色金融和自贸金融等特色金融形成创新经验,银行本外币存贷款余额超过8000亿元,债券余额超过1000亿元,上市公司达到30家。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期间七项重点任务:
一是加快金融资源集聚,打造区域性金融中心。大力引进国内外各类金融机构,重点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和新兴金融机构,深度融入青岛全球创投风投中心建设,吸引国内外创投风投及股权投资机构加速集聚。做强做优地方金融组织,培育发展金融中介服务机构,提升区域金融支撑辐射能力。
二是坚持科技创新引领,打造科技金融发展新平台。全面承接青岛未来科技中心建设,率先落实国家金融科技试点,推动“金融 科技”融合发展,打造良好科技金融生态。
三是推动绿色金融发展,争创中欧环境与气候合作示范区。深化中欧环境与气候务实合作,筹办中欧环境与气候唐岛湾论坛。构建多元碳金融服务体系。推动绿色金融服务创新构建支持绿色信贷的政策体系,引导金融资源加速向绿色低碳领域聚集。
四是深化自贸金融改革,打造金融开放桥头堡。深化自贸金融改革,力争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航贸金”联动发展,加快构建航运贸易金融服务体系。加快发展供应链金融。深化金融开放合作。
五是畅通多元融资渠道,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推动金融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经略海洋、军民融合、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战略,提升民营和小微企业服务质效,搭建全方位金企对接联动平台,打造一流金融服务环境。
六是推动直接融资发展,培育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全省上市公司孵化集聚区”建设,打造良好上市企业梯队。组建“西海岸上市促进中心”,打造企业上市全链条服务体系。大力拓宽债券融资市场,稳步扩大债券市场规模,丰富债券品种。
七是加强金融风险防范,营造优质金融生态环境。强化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持续压降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完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长效机制,打造优质金融生态环境,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规划》保障措施部分,从强化沟通协调、优化政务环境、强化智力支持三个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为《规划》实施提供全方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