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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青岛古镇口大学城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和《青岛古镇口大学城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开放共享联席会议制度》
发布日期:202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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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制发机关 青岛西海岸新区工委军民融合办
  • 成文日期 2023-09-05
  • 被解读文件字号 青西新管办发〔2023〕26号
  • 文章标题 政策解读:《青岛古镇口大学城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和《青岛古镇口大学城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开放共享联席会议制度》
  • 解读人:青岛西海岸新区工委军民融合办副主任 鞠庆坤

    一、背景和依据

    文件的制定是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具体行动和西海岸新区建设创新引领型城区的必然要求。为充分发挥古镇口大学城“双一流”高校、国家科研机构、高科技企业集聚优势,加快推进教育强区、科技强区、人才强区、制造强区建设,古镇口核心区管委根据《工委(区委)书记交办事项》(2022070)和新区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吸收借鉴上海、深圳、山东等已实施验证经验做法,深入调研高校、企业、科研机构,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制定出台《青岛古镇口大学城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和《青岛古镇口大学城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开放共享联席会议制度》(简称《制度》)。

    二、主要内容

    (一)《办法》主要内容。《办法》共六章三十八条。第一章总则,概述制定办法的主要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实施机构,以及共享平台建设、共享资金安排、共享评估制度等内容。第二章入网共享,鼓励使用财政资金、非财政资金出资购置、建设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的供给方入网共享,鼓励国防高校、军工企业、科研单位等在不涉密条件下开展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向社会开放服务。第三章委托服务,规定使用方通过共享平台提出共享服务请求,供给方按照使用方平等原则提供共享服务。第四章大学城创新券,明确了创新券资助范围、申请额度和奖励上浮额度。第五章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共享评估,依法处置违法违规行为。第六章附则。

    最大限度集聚资源,不设区域界限,鼓励全区、全市、全省、全国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入网共享;不设价值门槛,支持所有具有共享价值的科学仪器设备设施入网共享。

    有效运用政策工具,通过给予使用方创新券资金补助、给予供给方共享服务奖励,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开放共享,提高创新体系整体效能,降低创新创业成本。

    营造创新创业生态,对使用非财政资金出资购置、建设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的供给方上浮10%奖励额度,对在校大学生创业(创客)团队按不高于合同金额且实际支付的80%给予创新券资助,支持已加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企业享有市级政策;对“已申请、获得市级及以上创新券支持的”作出“不可重复申请、获得大学城创新券资助”规定,避免重复资助和不公平竞争,营造有利于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创客团队发展的良好生态。

    (二)《制度》主要内容。《制度》明确了联席会议的人员组成与主要职责、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设置与职责,以及区财政局、区工信局等部门相关职责。规定了联席会议召集组织、议事决策等运行规则。联席会议及时增补有关高校、科研机构以及其他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一般由总召集人或委托副总召集人组织召开,根据议题邀请有关单位参加会议活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可提请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处置紧急重要问题。联席会议研究讨论的重大事项,应提请新区工委、管委决定的,由新区主责部门依据联席会议研究意见,及时组织起草文件,按程序汇报并落实决策部署;属于新区部门和有关高校、科研机构等职责的,应及时制发相应文件并组织实施。有关单位汇报落实、制发文件、组织实施等情况应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三、实施时间

    《办法》自2023年10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0月5日。

    (咨询电话:86985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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