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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厂房“竣工即投产”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日期: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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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制发机关 区行政审批局
  • 成文日期 2024-05-16
  • 被解读文件字号 青西新管办字〔2024〕22号
  • 文章标题 政策解读:《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厂房“竣工即投产”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 解读人:青岛西海岸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刘伟志 


    一、出台背景

    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有效推动工业厂房建设项目“早竣工、早投产”,助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厂房“竣工即投产”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二、工作目标

    在审批标准不降低、审批事项不减少前提下,通过优化流程、提前介入、并联审批,强化对项目建筑施工、验收的全流程跟踪与事中事后监管,探索以“告知承诺”形式明确权责,实现预验试运行、竣工即投产,有效缩短竣工与投产时间差,最大程度让企业早投产、早受益。

    三、主要内容解读

    (一)企业在工业厂房建设项目基本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向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申请竣工验收前指导服务,并提交相关申请资料。

    (二)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同步参与“五方验收”,并明确建设单位是否可进行二次装修、生产设备安装、试运行等。

    (三)通过企业签订承诺书的方式,企业承诺不变动主体结构、平面布局和使用功能,可以提前进行生产设备的搬运、安装和二次装饰装修。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可对生产设备试运行,以检验其是否满足正常生产需求。

    (四)企业申请联合验收,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专项验收部门现场验收并向企业反馈验收意见,待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后,即可投入正式生产。

    四、执行范围和期限

    竣工即投产”适用于青岛西海岸新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和迁建的一般性工业厂房项目。本方案自202451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5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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