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行首接负责制。加强业务培训,熟悉工作流程,明确责任主体,杜绝推诿、扯皮等现象。首接镇街落实好首接负责,建立内部工作流转服务体制,避免转嫁群众。
二、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加大宣传力度,将生育登记办理对象、办理流程、办理材料等进行一次性告知,不让群众跑第二次。
三、实行限时办结制。对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群众,即时办理;对经核实不符合条件的群众,明确告知不予办理的原因。
四、实行特殊情况个人承诺制。对于婚育状况确实难以证明的,按照育龄夫妻个人承诺给予办理。
五、坚持依法优质服务。办理生育登记时,严格落实省规范,不得设置前置条件。
六、实施微信生育登记。加大微信生育登记宣传力度,及时受理审核,进一步提高生育登记便民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