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自然资字〔2020〕65号
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局: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和我省关于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现就推进落实“多评合一”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行建设项目用地论证“多评合一”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论证、规划选址论证和穿越生态保护红线区不可避让性论证实行“多评合一”。
在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阶段,对建设项目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法定城乡规划未涵盖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和穿越生态保护红线的,由分别论证合并为一次论证,实现一套申报材料,组织一次论证会,形成一份论证意见。
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多评合一”要求和技术规范组织编制论证报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从专家库随机抽取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生态保护方面专家组成专家组开展论证工作,形成综合论证意见。建设单位将专家综合论证意见随同申报材料一并上报审批。
二、推行压茬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规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对于采取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自中标之日起,申请人可结合出让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地块规划条件,提前编制规划设计方案。规划设计要求中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应当同时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部门应提前审查,审查时限计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时限。建设单位可压茬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
三、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并行)审批职责
按照省政府关于流程再造的相关要求,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联合审查规划设计方案,优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程序,将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时间纳入审批流程,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避免体外循环,实现全流程监管。
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按照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实施并联(并行)审批事项和办理时限,积极配合做好并联(并行)审批工作,签署审查审批意见,按时办结。采取“网上申报项目信息,一窗受理申请材料,协同并行审批过程,关联共享审批结果”的方式,同步办理审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落实自然资源部“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和省政府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实施细则,规范优化审批流程,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责任落实。按照职责任务,细化责任分工,明确要求,建立改革台账,形成结果倒逼,确保相应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三)积极协调配合。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扎实推进“多评合一”“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