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时间:2022年11月21日下午
会议主持人:青岛西海岸新区工委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王清源同志
会议出席人员:隋斌、邵睿、张磊娜、周诚、夏鹏、史桂龙、谢龙目、王宝东、刘记军、赵钧荣、苏银璋、王福生、高勇、刘涛
各功能区、各镇街负责人,区发改局、司法局、财政局(国资局)、审计局、新闻办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相关议题。区人武部主要负责同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协办公室负责人应邀列席会议。
一、《关于2022年全区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和2023年区财力投资计划编制情况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汇报意见。确定,区发改局负责,根据会议研究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汇报》,按程序报工委常委会会议研究。
二、《关于2022年政府实事完成情况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汇报意见。强调,办好民生实事是政府向市民作出的庄重承诺,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着力点。一要抓好后续监管。各责任单位要建立民生实事项目长效监管机制,落实各项精细化管理措施。要及时总结优秀经验做法,进一步提高后续实事提报和办理质效。二要加大宣传力度。要高度重视民生实事宣传推广工作,多渠道、多平台宣传区办实事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成效,不断提高民生实事的社会知晓度、参与度和群众满意度。要高度关注社会舆情,认真研究解决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房地产领域等问题,积极做好宣传引导。三要认真筛选明年实事。管委办公室要充分结合明年固投情况,进一步细化完善拟选的2023年实事项目。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早准备、早安排、早部署,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会议确定,邵睿同志牵头,管委办公室负责,抓紧与区人大办公室对接,按程序做好政府实事人大代表视察、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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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推进青岛自贸片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协同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汇报意见。强调,政务服务一体化协同工作意见的出台,对于支持青岛自贸片区更好发挥制度创新优势、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严格落实延链、补链、强链管理要求,确保政务服务和监管执法等工作衔接有序、运行顺畅;要加强宣传培训,通过政务网站、公众号等方式,及时主动发布政务服务调整内容和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注;要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日常培训和业务指导,确保相关责任单位熟练掌握调整内容。
会议确定,管委办公室负责,根据会议研究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关于加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市场主体政务服务一体化协同推进的实施意见》,按程序印发实施,并加强工作指导,确保事项交接前后各项工作无缝衔接。同时,相关部门在交接完成后,按程序报市政府办公厅、新区工委编办、管委办公室、区司法局备案。
四、《关于<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起草情况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汇报意见。指出,出台《暂行办法》有利于进一步提高项目建设与信息资源应用水平,有效避免重复投资、多头管理、后期运维费用过高等问题,对促进信息化建设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提高新区社会管理、社会治理水平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会议强调,要强化政策宣传解读,提高《暂行办法》的知晓利用率,指导各部门单位树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决策”思维,把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融入项目建设管理全过程。要抓好政策贯彻落实,加强项目论证、立项、审批、建设、验收等环节的全流程管理,并全局统筹谋划各新建项目集约建设,持续提升政府资金使用效益。要严格落实数据开放共享责任,优化完善“人口、法人、信用、地理信息、企业信息”等各类数据采集、共享、分析和决策等工作机制,充分释放数据红利,提升全区政务信息服务水平。
会议确定,区工信局负责,根据会议研究讨论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暂行办法》,按程序报新区工委常委会会议研究。
五、《关于<青岛西海岸新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托管暂行办法>起草情况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汇报意见。确定,区行政审批局负责,根据会议研究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暂行办法》,按程序印发实施。
议题相关文件: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托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议题相关解读:政策解读:青岛西海岸新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托管暂行办法
会议强调,对以上事项,各有关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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